这次检查在浙江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三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等。二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要求的情况,包括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具体要求,坚决反对“四风”的情况和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的情况等。三是2013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包括严明党的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等。
省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每年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每年1月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地、本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上一级纪委根据各地、各单位年度报告情况,结合工作需要适时听取部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工作情况报告,并将年度书面报告分送本级纪委委员审阅、评议。
1月2日,浙江部署全省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考核工作。
这次检查共成立18个检查组,分别由一名省领导带队,对11个市和省经信委等14个省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工作将在1月底前完成。
通过重点检查,全面掌握各地各单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找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需要加强改进的方面,切实提高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