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枪杀孕妇民警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2014年02月17日 17:07:04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7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报道,广西贵港市中院就平南民警胡平涉嫌故意杀人案17日下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原告人73324.1元。去年10月28日晚,胡平在办案期间酒后持枪击伤2名个体经营业主,其中1名孕妇死亡。
标签:
枪杀孕妇
责任编辑:
金斌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