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国内国际
报料电话:0571-85311890
  • 即时报
  • 新闻发布会
  • 民情在线
  • 浙江视界
  • 评论
  • 高层
  • 人事
  • 文娱
  • 论坛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微信
  • 分享到邮箱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社会扫描 正文
男子恋情受阻强奸准丈母娘泄愤 获刑四年一个月
2014年02月19日 07:51:56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罗永霞 记者 龙沁怡

  因犯强奸罪,男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零一个月

  一男子因不满“准丈母娘”反对女儿与自己一起,怀恨在心,将“准丈母娘”深夜骗出后强奸。近日,泸州市泸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荒唐强奸案,被告人李剑(化名)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一个月。

  案件

  未来丈母娘阻挠恋情男子愤而产生报复念头

  30岁的李剑(化名)与女友黄英(化名)认识多年,两人感情较好。在同居的四年中,他们育有一女,原本早就打算结婚的他们,曾因黄英母亲张春菊(化名)的长期反对迟迟无果。面对“准丈母娘”的百般刁难,李剑开始很忍让,但张春菊的态度却一直未曾改变。之后,李剑的心态开始发生变化,开始有了报复张春菊的想法。

  去年4月,张春菊来到李剑的住处照顾女儿黄英。某天晚上10时许,李剑以外出帮忙搬轮胎为由,将张春菊骗至乡下的一间旧厂房内,李剑采取了持刀、语言威胁、光纤线捆绑的方式对张春菊进行报复。

  判决

  报复过程中变本加厉强奸女友母亲最终获刑

  在此过程中,被报复冲昏头脑的李剑打起了岳母的主意,随后他不顾张春菊的反对,采用殴打、捆绑、语言威胁的方式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张春菊在亲人的陪同下报警,李剑随即被警方迅速抓获。

  近日,泸县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剑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持刀、捆绑、殴打、语言威胁等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张春菊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法律,构成强奸罪。

  鉴于李剑无前科劣迹,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妇女的性自由权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李剑以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标签: 恋情|受阻|强奸|准丈母娘| 责任编辑: 吴盈秋
分享到:
香艳模特内衣秀绝美身段

香艳模特内衣秀绝美身段

每日关注
  • 女子不愿结婚被男友找人冒领结婚证 状告民政局
  • 高端医疗设备依赖进口加剧看病贵 普遍比原产国价高
  • 揭秘天津联华:含“公安血统” 巨额收费去向成谜
  • 山西启动全省领导干部廉洁甄别 整治“不廉不为”
  • 京津冀近期雾霾多 主要天气原因是冷空气势力弱
相关阅读
  • 安徽:妻子每月只准亲热一次 丈夫清晨强奸合租女子
  • 60岁看门人多次强奸幼女获刑 每次给2块钱了事
  • 降雪致50条高速60个路段受阻 高速封闭引热议
  • 李某某案受罚律师曝光判决书 还原强奸现场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即时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