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法有据,先立后破,强化监督——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全面深化改革,当代中国在历史机遇面前作出的战略抉择。
正确把握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的关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立法引领改革,改革推动立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改革要于法有据,先立后破,有序进行”总要求,为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采取一揽子方式,“打包”修改19部法律,从法律制度层面简化、下放和取消了相关行政机构的审批权,推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
审议通过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延续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审议通过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单独两孩”政策依法启动实施……
2013年9月29日,中国改革历程中的标志性时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
此前一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审议国务院提出的议案,在作出重要修改后表决通过,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
“立法工作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牛鼻子。”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表示,如果法都不动,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是无法往前走的。
翻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修改预算法、行政诉讼法,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社会救助法……一件件事关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立法项目跃然纸上。
“立法不能仅仅是对实践作出事后总结、局部反映和被动应对,‘先立法后改革’、‘边立法边改革’成为必然趋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梁鹰说。
监督推进改革,改革强化监督。
开展3次专题询问、听取15项工作报告、对4部法律进行执法检查……一年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职能,围绕改革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我国每分钟就有2人感染肺结核,政府将采取何种措施遏制肺结核蔓延?”“国家对西部贫困地区的传染病防控有没有专项资金支持?”“对新发传染病有什么预测手段和防范措施?”……
直接,坦诚,追问,互动。2013年8月29日,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气氛热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让身处现场的人们感受到浓厚的民主氛围。
监督不是与“一府两院”唱“对台戏”,但也不是“和风细雨”,关键要找准问题并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一年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分别就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农村扶贫开发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提问开门见山,回答诚恳客观,专题询问一场比一场激烈,一场比一场深入。
参与专题询问服务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傅文杰说:“专题询问质量越来越高,国务院有关部门准备专题询问越来越投入、越来越认真,生怕在常委会委员面前红脸、出汗,这是人大监督作用的体现。”
一年间,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城镇化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等专项报告和“两高”的有关专项工作报告。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宏观经济及财政预决算的监督不可或缺。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应是当务之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说。
2013年6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面对一份厚厚的“国家账本”,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12年中央决算报告进行审议。从建立地方税体系到完善转移支付,从管住地方债到开源节流,委员们形成共识:要用改革破解发展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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