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南通市长均提交建议:要当“较大的市”
2014年03月11日 16:27:25
来源:
中国江苏网
去年全国两会上,南通市长张国华提交建议,希望国务院批准南通成为“较大的市”。今年两会,镇江和南通的市长也都提交建议,希望成为“较大的市”。
在昨天的小组讨论现场,镇江市长朱晓明提出,当下经济发展面临转型,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改革进入深水区,许多问题的解决都急需通过立法从法律层面来明确。尤其表现在城市管理、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教育医疗改革等多个领域。扩大地方立法自主权是区域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国地域广阔,生产力发展极不平衡,各个区域发展差异很大,统一的法律法规很难适应每个区域的发展实际。不同的市情对法律的制定提出个性化要求。城市享有自主立法权后,才可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地方性法规。
在我国,只有成为“较大的市”才有地方立法权。“较大的市”专指经国务院批准,拥有与省会城市相同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权的城市。目前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共有18个。自1994年后国务院一直未再批准设立“较大的市”。江苏共有4个“较大的市”,即南京、苏州、无锡和徐州。
朱晓明说,苏南五市中仅有镇江、常州不是“较大的市”,恳请国务院在启动审批后优先考虑镇江,镇江愿为中国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南通市长张国华也提出,赋予南通“较大的市”地位,将对拉动苏中苏北发展、构建长三角大城市群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标签:
镇江|南通|较大的市
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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