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广受关注的居民阶梯水价改革即将启动。昨天,市发改委发布听证会公告,拟于近期召开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此次调价将以阶梯水价为方向,即“多用水多付费”。听证会设有10个旁听席位,即日起,公众可通过邮箱或电话向市发改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按照此前惯例,市发改委一般在听证会召开前一个月发布听证会公告,在听证会召开前15天公布听证方案要点。
水价全面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改革方案,目前分为6类的本市水价将合并简化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殊行业用水3类;非居民用水将严格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其中超出用水定额40%以上的部分,按照水价的三倍标准收取。
听证会前半个月公布方案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居民阶梯水价如何调整,方案正在研究中,听证方案将在听证会前半个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据了解,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行居民阶梯水价。本市实施阶梯水价也有了一定社会基础,在2009年水价调整听证会上,60%的听证会参加人提出实施阶梯水价的建议。
10个旁听席位市民可报名
市发改委听证会公告称,本次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席位25个,委托市消费者协会、市人大、市政协以及有关单位推荐产生。设旁听席位10个,设新闻媒体席位20个,公民和媒体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
听证会要点、听证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以及旁听人、媒体具体报名时间和电话,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市发改委网站(www.bjpc.gov.cn)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为广泛征求意见,市发改委会设置邮箱(sjtz@bjpc.gov.cn)和传真电话(66415778),欢迎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水价改革·释疑
平均水价4.97元远未达到国家要求
为什么本市水价需进行全面改革?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主要是因为现行水价与水资源稀缺程度不相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本市现行水平与此要求是不相符的。
2013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北京、天津等缺水地区,地表水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要达到1.6元/立方米,而目前本市是1.29元/立方米,没有充分反映北京地区水资源的紧缺程度。
此外,现行水价与国家对北京水价具体要求也相距很大。据介绍,2001年国务院批复的《21世纪初期(2001-2005年)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提出“要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实现水价改革的目标”,即到2005年北京市平均水价要达到6元/立方米。目前,本市平均水价为4.97元/立方米,远未达到国家要求。
据介绍,本市现行水价与市场化改革方向也不相适应,不利于供排水设施建设发展要求。据估算,全市供排水设施建设总投资规模约1000亿元以上。现行水价难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从而无法有效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和质量,以满足城市发展和广大市民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
北京人均水资源量远低于国际下限
1999年以来北京持续干旱,每年形成的水资源量平均只有2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少44%。
2013年夏季,市区最高日供水量达到298万立方米,接近市区318万立方米的日供水能力极限,比例为1比1.06,显著低于行业要求的1比1.5的供水安全线。
本市人均水资源量已经降至100立方米左右,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20,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80,远低于国际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下限。
据了解,全市供水有60%取自地下水,导致地下水长期超采,地下水位以平均每年1米的速度在下降。
近年来,每年本市从河北调水约3亿立方米。
36大中城市半数实施居民阶梯水价
近年来,国家要求稳步推行阶梯水价政策,在36个大中城市中已有半数城市实施了居民阶梯水价。2013年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到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阶梯水价是根据用户的不同用水量实行分级定价。本着保基本、建机制的原则,区分基本需求与非基本需求,用水越多、价格越高,体现了多用水、多负担,引导用户特别是用水量多的用户调整用水行为,促进居民合理和节约用水。
水价改革·方案
水价分类“六”缩“三”
方案:目前水价分6类:居民生活、工商业、旅游饭店餐饮、行政事业、洗车业和纯净水业、洗浴业用水。
逐步简化为3类: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包括工商业、旅游饭店餐饮、行政事业)和特殊行业用水(主要是高耗水行业)。
目的: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促进节水和公平负担”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各类用水的结构,实现同类用户同水同价,促进公平负担。
非居民用水
超定额累进加价
方案:非居民用户用水继续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超出用水定额20%以内的部分,按照水价的一倍标准收取;超出用水定额20%至40%的部分,按照水价的两倍标准收取;超出用水定额40%以上的部分,按照水价的三倍标准收取。
备注:工商业用水、旅游饭店餐饮业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均被划分为非居民用水。目前,非居民水价是6.15元/立方米。
目的:按照价格能够保障供排水适度投资回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体现水资源稀缺程度的思路,适当提高非居民用户水价;通过非居民水价的调整,完善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水资源节约利用。
特殊行业水价
大幅提高
方案:目前,本市纯净水业和洗车业用水按61.68元/立方米、洗浴业用水按81.68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执行特殊行业水价。听证方案将大幅度提高特殊行业用水价格。
目的:进一步发挥价格导向作用,抑制高耗水行业发展。
北京目前水价
居民水价:
4元/立方米,其中包括自来水价格1.7元/立方米、水资源费1.26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04元/立方米。
非居民水价:
6.15元/立方米
特殊行业水价:
纯净水业和洗车业61.68元/立方米
洗浴业81.68元/立方米
水价改革历程
2002—2004年
北京市连续三年进行水价调整,从原来的2元上调到了3.7元。
2005—2008年
水价四年未动。
2009年
“居民水价要上调0.9元,工商业水价上调1.2元,分三年实施到位”目标,因通胀压力大,当年只分别上调了0.3元和0.4元。
2010年—今
本市平均水价4.97元/立方米,远未达到国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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