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司法厅1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大为表示,河北大力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省要求今年年底前70%村(居)配备法律顾问,最迟明年年底实现全部覆盖。
河北省司法厅14日印发了《河北省司法厅关于为全省“调结构、转方式、治污染”和“四大攻坚战”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分为5大部分26条,对照省委省政府“调转治”和“四大攻坚战”的具体安排,逐项细化服务措施。通篇体现服务政府、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主旨。
《意见》指出,河北大力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按照一村(居)配备一名法律顾问的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退休法官、检察官等人员,担任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围绕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帮组基层组织依法建章立制,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和谐稳定。
据了解,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是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探索基层依法治理的新举措。河北此前开展过司法行政进社区、进乡村,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各地也都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要求,特别是基层治理的要求,河北省司法厅党委经过认真研究,决定整合资源建立并实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
“邢台实现了85%的村(居)配备法律顾问,最近到(石家庄)平山县、鹿泉市调研时发现80%-90%村也配备了法律顾问。”王大为说,河北省现有49000多个村,2000多个城市居委会,全省有律师9800多名,公证员700多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600多名。根据已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邢台市、石家庄市、廊坊市以及其他市县的经验,1名律师可以服务3-5个村,甚至有的可以服务8-10个村,为全村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帮助村委会在签订经济合同、重大事项决策等进行法律审查、把关,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村(居)委会的欢迎。“老百姓得到了更具体、更直接、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广大法律服务人员也能够更接地气,更好地服务群众,也体现了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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