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将追责领导干部借酒滋事等12种失范行为
2014年04月18日 14:36:10
来源:
新华日报
泰州市委4月15日出台暂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有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等12种失范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失范纪录进行究责。
12种失范情形包括,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传播黄色影视书刊信息、在公共场所酗酒或借酒滋事、损坏公共设施和公用设施、不遵守交通规则、进行违章搭建、破坏小区绿化、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不履行赡养和抚养义务、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正在遭受严重损害或者威胁时不挺身而出等。
标签:
江苏|泰州
责任编辑:
金斌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