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污染后18个小时,怎么还让市民喝脏水?
4月11日5时接到水污染报告,11时不再供水,16时30分召开新闻发布会,期间经历的11个半小时,让兰州市政府一度被部分媒体批评应急措施启动缓慢。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4月2日,威立雅公司对出厂水质进行了取样。8天之后,4月10日17时,威立雅公司在出厂水样本中检测出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发现异常后,该公司连续3次对水质进行了检测。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检测的速度比8天的时间快了许多。据兰州方面披露的数据,每次检测仅间隔2个多小时。
4月11日凌晨5时,威立雅公司在进行了4次检验后,最终确认4号自流沟第二水厂入水口、第二水厂出水口自来水苯含量严重超标。随后,公司将这一情况报告给兰州市政府。
6小时后的4月11日11时,自来水厂终于开启控制阀,4号自流沟不再供水。
这意味着,在最早检测出水样含苯之后18个小时,兰州市市民还在饮用苯超标水。而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这种水饮用已持续8天。如此应急处理受到舆论批评。
对此,新华社报道援引兰州威立雅一名部门负责人的话称,自来水中的苯从检测出来到最终确认需要一个过程,企业在发现苯超标后第一时间就向城建、环保等部门作了汇报,但不能刚一发现超标就向社会宣布,因为还要进行复核确认。
“水厂的检测结果应该一天一公布。取水口发生污染或水质出问题,在出水管之前就要公布并启动应急措施。国家监督饮用水安全,哪一块出现问题就要及时公布和预警。”北京师范大学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教授李春晖认为,水厂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对此评价称,水污染的事件危害社会,须马上公布、采取紧急措施。
事实上,在甘肃省、兰州市此前的多份文件中,都已明确“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一小时内上报”。
这一规定在2005年8月出台的《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有所体现。2006年6月,《兰州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颁布,规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其中,初报从发现事故后起一小时内上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
李春晖告诉记者,大多数地方都制定了类似的应急预案,不过,是否严格按制度、流程实施就不一定了。
“既然污染了,就不能再继续供水,应该启用备用水源。如果继续用这种污染的水源,是拿公众健康开玩笑。”李春晖认为,纸包不住火,社会早晚会知道,这也说明当地政府的应急机制不完善。
他举例说,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时,有关部门在下游进行预警之后马上启用了备用水源,“不能确认污染了还让市民喝,那是不行的。”
根据官方公布的时间表,4月11日8时,兰州市委书记虞海燕在威立雅公司主持会议,省市环保、卫生、建设、工信和供水企业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研究部署应对工作。
应急预案在这次会议上启动。会议提出,成立市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六个专项工作组,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苯源排查组、事件调查组、供应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立即启动工作。
预案明确,要加大水质检测力度,由环保、卫生、疾控部门对受污染的北线自流沟分断面进行检测,尽快找出污染源;增加自来水厂出厂水苯含量检测频次,每两小时向市民公布一次检测结果。
4月13日上午,兰州市政府发布通告称,甘肃省环境检测站、甘肃省疾控中心4月13日7时至14日5时以来的检测数据结果显示,西固区自来水苯指标范围在8.47微克/升至0微克/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至此,在环保、卫生等部门的集中检测下,兰州自来水水质恢复的信息发布,深受水污染之痛的兰州市民的恐慌情绪有所舒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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