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版负面清单初步拟就
新版负面清单缩减至少两成
推出40余项新开放内容,近期将上报国务院
记者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备受关注的上海自贸区新版负面清单已经初步拟就,正在进一步细化,近期将上报国务院,并有望在上半年正式出炉。新版清单将在2013版清单基础上,推出40余项新的扩大开放举措,而清单内容缩减至少两成。
“2014年修订版负面清单,是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体现开放度和透明度。负面清单很大作用便在于提高政策透明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顾洪辉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他还表示,“新版负面清单初步拟定已完成,已具备向国务院申报的条件。我们会尽快申报,争取在上半年发布。”
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模式创新被视作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的最大亮点之一。作为国内首次尝试,2013版负面清单在去年发布之后,曾因过长而饱受质疑,缩短清单内容的呼声也在业内渐涨。
对此,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根据2013年评估的情况,2014版的负面清单会进行大幅度缩减。不过,他也指出“世界各国的自贸区负面清单有长有短,也不是说越短越好,这是根据自己国家的发展情况决定的。”
“此次负面清单修订一是旨在增加透明度,二是提高开放度,但最重要的还是使其和国际惯例接轨。”朱民指出,负面清单最重要的目的是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将政府的管理边界告诉企业,告诉市场主体。负面清单公布后,最值得关注的是,政府的透明度是否有所提高,市场活跃度是否有所提高。
朱民介绍说,目前,监管层已经梳理了国际上很多负面清单中所提出的关键领域,敏感行业,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发现服务业肯定是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内容,因为三中全会对制造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制造业也在扩大的考虑范围内,两手都要抓。
“准入环节将有40余条新的扩大开放的举措,这会在新版负面清单有体现。”对于负面清单的内容,顾洪辉指出,初步考虑大于20%比例的削减,并扩大开放领域。
记者此前了解到,上海自贸区已经开始挂牌半年后的首轮评估和经验总结,并在紧锣密鼓地布局新一轮的扩大开放政策。据悉,包括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检测检验认证、影视出版等在内的服务领域,将迎来新开放政策。此外,在新兴制造业领域,上海自贸区也拟对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制造、新能源等领域,提出外资准入的开放措施。
新的开放亮点已经开始出现。日前,上海正式公布了文化市场开放细则,“文化开放”成为自贸区开放的新亮点。根据细则,将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提供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自贸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据了解,截至3月17日,上海自贸区的619家外资企业中,有579家不再需要进行行政审批,占93.5%,超出了设计负面清单时的预期。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一项颠覆性的制度设计,核心是打破现在的审批制度,创造进一步开放和便利。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一次“从无到有”的探索,目前的负面清单还存在不足,要尽快推出新版缩短的负面清单。
另一方面,负面清单管理的法律环境也在逐步完善,负面清单将以立法形式固化。4月22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首审。据了解,在投资开放方面,《条例草案》固化了试点以来推行成效良好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条例草案》明确,在自贸区内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规定: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由之前的审批制改为实行备案管理;外商投资项目由之前的核准制改为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方式。负面清单之内的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实行审批管理;外商投资项目主要实行核准制。
此外,《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外资三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修订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目前商务部正在征集草案意见。除了内外资法律统一这一目标之外,在现阶段,外资三法修订的最核心内容就是适应下一步将全面推开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
“外资三法修订最为关键和核心的内容是适应下一步大力推动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因为下一步大方向是将这一模式从上海自贸区推向全国。”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刘亚军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朱民也指出,上海自贸区的政策设定都是立足于“可推广可复制”的,到目前为止,“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在试验区均运行良好,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已经开始逐渐被其他很多地方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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