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首页 浙江在线首页
  • 网上挂号
  • 住在杭州网
国内国际
报料电话:0571-85311890
  • 即时报
  • 新闻发布会
  • 民情在线
  • 浙江视界
  • 评论
  • 高层
  • 人事
  • 文娱
  • 论坛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微信
  • 分享到邮箱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我国拟规定寄养家庭虐待儿童严重者可追刑责
京华时报
2014年05月05日 07:43:31 来源: 京华时报 孙乾

弃婴、孤儿的生长状况受到各界关心,昨天,《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过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寄养家庭寄养儿童不得超过2人,且无未满6周岁儿童。此外,借机敛财、歧视虐待寄养儿童的家庭将被强制解除寄养关系,构成犯罪的将被追刑责。

所谓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养育的照料模式。对于寄养家庭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与现行办法并无大的出入,包括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收入水平、健康条件及家庭关系等方面。但对于寄养人数却有“收紧”,以进一步保障被寄养儿童的利益。

与现行办法规定的“每个寄养家庭的被寄养儿童不能超过三名”不同,征求意见稿规定:每个寄养家庭寄养儿童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该家庭无未满6周岁的儿童。

如何确定寄养儿童与家庭的寄养关系?与现行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更加明确了寄养程序,应当经过申请、评估、审核、培训、签约五个步骤。

征求意见稿对于需要强制解除寄养关系的情形进行了明确:寄养家庭或其成员有歧视、虐待寄养儿童行为的;寄养家庭成员的健康、品行不符合规定的;寄养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无法履行寄养义务的;寄养家庭借机对外募款敛财的;寄养家庭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寄养儿童如果与寄养家庭关系恶化,确实无法共同生活的;依法被收养、被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认领的;因就医、就学等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寄养关系的也将被解除寄养协议。寄养家庭成员侵害寄养儿童的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情况

家庭寄养“北京模式”前途不明

北京市家庭寄养推行已近20年,曾被民政部称为“北京模式”在全国推广。从试点之初的摸索行进,到现在,民政部对家庭寄养管理的规定越来越完善。但近年来,北京的家庭寄养却日趋“衰微”。

1994年,北京市在大兴区礼贤镇试点家庭寄养,此后开始在大兴、延庆建立了寄养模式。家庭寄养方式让这些孩子得到了较好的恢复,并感受到了亲情,很多孩子还学会了器乐、剪纸、电脑等一技之长。据大兴儿童福利院院长马凤英回忆,寄养人数最多的是在2006年,一共接收了来自北京儿童福利院的1100名寄养儿童。除了大兴,延庆县也接收了数百名寄养孤儿。

2009年,这些寄养的孩子开始陆续被接回儿童福利院。北京市民政部门曾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家庭寄养需探索一种更完善、更高层次的模式,并展开了有关城市家庭寄养可行性的调研。但至今,关于城市家庭寄养一直未有具体政策。

如今,大兴区已仅剩110名寄养孤儿,且都是在大兴区内发现的弃婴,延庆也只剩下约200名寄养孤儿。“北京儿童福利院在这里寄养的孩子,到今年3月已经全部被接走了。”马凤英说。

马凤英感到很困惑。孤儿寄养在家庭中能够感受到亲情、关心,他们的状态很多比在福利院要好得多,而且“突然把孩子接走,家长和孩子都接受不了。”京华时报记者陈荞

(原标题:寄养家庭虐待儿童拟追刑责)

标签: 虐待儿童|征求意见|福利院|大兴区|家庭关系 责任编辑: 王艺
分享到:
香艳模特内衣秀绝美身段

香艳模特内衣秀绝美身段

每日关注
  • 女子不愿结婚被男友找人冒领结婚证 状告民政局
  • 高端医疗设备依赖进口加剧看病贵 普遍比原产国价高
  • 揭秘天津联华:含“公安血统” 巨额收费去向成谜
  • 山西启动全省领导干部廉洁甄别 整治“不廉不为”
  • 京津冀近期雾霾多 主要天气原因是冷空气势力弱
相关阅读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即时报
  •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