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5月7日发布网络购药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网络购药的注意事项。
食药监总局提醒,网上售药必须要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凡是向个人消费者零售药品的,首先应当是实体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符合自建网站审批管理规定。取得在网上售药资质的企业,都应该在自己网站的醒目位置上标注资格证书编号,供消费者查询核实。网上药店可以销售非处方药,但是不能销售“白加黑”“新康泰克”这类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处方药更禁止在网上销售。
目前,经批准在网上合法销售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84家。详细名单可以通过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在网上购药时如果买到假劣药品或遇到非法售药网站,可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中心12331举报,也可以拨打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举报电话12377。此外,还可以登录上述举报中心网站进行举报。
对于网上宣传的进口药、特效药消费者更要留神。某些网站发布的药品广告宣称能治疗某种疑难杂症,或者使用“药到病除”“肯定能好”等绝对化语言,销售这些所谓“灵丹妙药”的网站很可能就是违法网站。还有些网站,大肆宣传所售药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并冠以国际性、世界性的头衔,像这样的厂家、机构大都是空壳或皮包公司。此外,药品是特殊商品,各国都对处方药销售有严格管理要求,不凭当地医师处方不能从正规渠道买到。因此,网上声称代购外国抗癌药等处方药的,其采购渠道十分可疑,真假和质量毫无保证,正规网上药店不会设立这种业务。根据地方药监部门既往查办案件取得的经验,网上代购境外抗癌药约有75%被证实是假冒药品。
食药监总局建议,网上购药要核实网站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售药网站,还要看准批号,分清药品。对店家推荐的不熟悉的产品,确认是否有药品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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