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这一表述出现在20日国务院批转的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专家认为,这意味着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将被逐步剥离,我国对融资平台会进行渐进式地调整、改造,使其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自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全面推进改革以来,虽然改革进程较快,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阻力。《意见》以顶层设计的方式明确了今年要完成的改革工作,有利于凝聚改革共识,加速推进改革。改革要考虑抓住重点,而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最大的风险是国民资产负债表杠杆率太高。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将被剥离,则有利于积极化解这一潜在风险。
光大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徐高称“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是非常正确的,是理顺金融市场的关键。”他解释道:“现在金融市场比较混乱,融资平台的大量存在带来了一些问题。以城投公司为例,其发债的总资产回报率只有3%,但发债的成本有6%至7%,回报率覆盖不了成本,导致公司的债务负担越来越重。”
徐高称,在这些项目回报率低的情况下,为了吸引资金,政府给融资平台提供隐性担保,如此,融资平台的债券就挤压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由此导致金融市场更加扭曲。
“要破解这个乱局,就不能让本来逐利的资金搞政府公益项目,所以说把融资平台政府融资的功能剥离出去很重要。”徐高说“剥离的意思就是让政府把财政应该承担的融资责任承担起来,由依靠融资平台融资转为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事实上,我国个别地方在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方面,已经走在全国前列。据东部沿海省份某市财政局预算科人士介绍,该市对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的剥离始于2013年年底。剥离政府融资功能的平台会转化为比较纯粹的国企,一部分人员留在企业,一部分人员回原单位,包括进事业单位或成为公务员。
今年3月初向社会公布的全国预算报告中也有“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功能”的表述。专家认为,由此可见改革方向已明晰,目前要做的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开。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地方融资平台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摆脱政府背景,可能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后变成纯企业。”谈到操作方案,贾康认为:“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套路,各地应该在不同的情况下设计具体的方案。”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所长温来成认为,如果我国加快《预算法》修改,允许地方政府通过规范的方式发行政府债券,那么融资平台为地方政府承担融资职能这一历史任务就完成了。不过他认为,“《意见》更多是一种政策导向,而不是工作计划。”
“此时出台这一文件,重点在于讲下一步改革要怎么做这一问题,最主要目的是凝聚共识,减少改革的阻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战略研究部副研究员张茉楠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当前关于改革存在两方面质疑,一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现在推进改革是否会导致经济硬着陆;一是改革的层次、重点应该确定在哪里,改革的次序、路径需要明确。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的周期,经济增长速度会下调,一些此前蕴藏的风险也会水落石出,包括债务的风险。应对这些风险,一方面要稳定现有政策,从而稳定市场预期;另一方面还是要依靠改革来化解风险,所以要按照既定计划稳步推进改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也表示,全面深化改革,还应该考虑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的可能的风险是什么“我认为就是国民资产负债表杠杆率太高。”
不过,多位专家也指出,虽然剥离政府融资功能是融资平台未来发展方向,但这需要一个过程,短期很难实现。
贾康告诉记者“堵暗道就是隐性发债要减少,但这不是一下就能堵住的。地方融资平台会有一个渐进的调整、改造,不是一下子可以都取消的。”
徐高也提出,目前地方政府基建项目融资规模都是万亿级的,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很大,如果剥离其政府融资功能,那么地方政府债券的发债量需要达到万亿规模,难度比较大。“这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我觉得在可预见的未来融资平台不太容易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徐高称。
《意见》对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提出具体方式。除了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之外,《意见》还提出,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和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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