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发生在2013年8月4日晚,李雪与同事聚餐后,独自一人前往烧烤摊吃东西,在之前喝了一杯半白酒的前提下,李雪又喝了半瓶二两装的二锅头白酒。其间,吉海通过QQ得知女友身在烧烤摊,便骑自行车前往,陪女友喝到晚上11点多,后骑电动车送女友回暂住地。
据吉海回忆,当车行至石杨路附近时,李雪酒后难受,要求他停车。停车后,醉酒后的李雪出现了异常举动,且情绪很激动。后来,李雪提出坐在车后不舒服,便自行横穿马路,想走回家,不料她爬上中心隔离绿岛,约30秒后,事故便发生了,李雪被胡某驾驶的车从身上轧过,当场死亡。
据肇事司机胡某交代,当时,李雪是躺在车道上的,他远远望去,只看到一个黑影,他以为是垃圾袋,就这么轧了过去。当时,车子震了一下,他这才意识到出事了,因自己无证驾驶,且喝了酒,害怕吃官司,于是连车也没停,就这么逃了。事发后,胡某与车主张某弃车而逃,但最终,胡某还是选择了自首。
意外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雪醉酒后仰卧在车行道内承担事故次要责任。随后,李雪的家人将胡某、张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秦淮区法院经审理判决胡某、张某按70%的责任支付赔偿款43万余元;李雪自行承担25万余元。与此同时,因犯交通肇事罪,胡某被判刑。
家属认为男友应送其回家
谁也没有想到,李雪的家人随即又将吉海告上了法庭,在他们看来,李雪自行承担的那25万余元应由吉海来承担,因为身为男友的吉海,事发时没能将醉酒的李雪安全送到家。家属认为男友应将其安全送到家。昨日上午,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家人觉得吉海有很大过错,如果当时吉海能保护好醉酒的女儿,女儿也不会丢了性命。
李雪的父亲提出,事发时,吉海在明知李雪已经处于醉酒状态的情况下,首先不应继续与其一块儿喝酒,其次,在送李雪回家时,不应让李雪独自前行,横穿马路,甚至是仰卧在车道上。综上行为,足以说明吉海没有尽到合理的义务,吉海的行为与李雪的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承担这个30%的次要责任。
死者男友:这不是法定义务
对于女友的意外离世,吉海也很伤心,他说,他和李雪相识一个多月,是在网上认识的,因彼此感觉不错,就发展成了恋人。之后,李雪从老家来到南京,与他在一个单位工作。吉海说,事发当晚,他不知道李雪在聚餐时喝了多少酒,但在烧烤摊时,李雪喝了半瓶二锅头,剩下的一半是他喝掉的。
对于李雪家人所说的“责任”,吉海认为,作为男友,他确实应当尽到送女友回家的义务,但这个义务不是法律上的义务,此外,李雪横穿马路后睡在马路中间,这是他完全不能预见的,李雪这一行为导致的后果,与他没有因果关系,他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且不愿调解,法庭宣布将在充分合议后作出判决。李雪的死,吉海有没有责任,金陵晚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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