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价格补贴鼓励以节能灯替代白炽灯、用财政补贴引导百姓购买节能家电、开展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示范、多举措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在全国开展的“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各项活动中,不断增加的中央财政投入背后,彰显政府引导、全社会融入的节约光荣社会新风尚。
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是中央财政支持绿色照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财政资金助力节能减排、促进转型升级的有效措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支持采用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每只高效照明产品,对大宗用户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对城乡居民用户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近8亿只,大大加快了白炽灯淘汰进程,加强了用户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的理念,节能效果明显。财政部表示,目前节能灯财政补贴推广政策已到期停止执行,LED灯补贴推广政策仍在实施。下一步,将在总结前期推广的经验基础上,根据照明行业发展、产品技术演进和国内市场变化情况,调整推广的产品品种和规格。
除了支持高效照明,近年来中央财政还大力开展节能产品推广,支持“节能利民”。从2007年起,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实施了节能产品推广工作。到2013年,已形成照明、家电、汽车、工业产品4大类15个品种,数十万种型号的节能产品推广体系,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节能产品补贴资金769亿元。
据介绍,节能家电推广主要是对消费者购买能效等级达到2级及以上的平板电视、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热水器给予一定财政补贴;节能汽车推广是对发动机排量为1.6升及以下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混合动力汽车和双燃料汽车)给予一次性3000元/辆定额补助,使节能汽车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是对高效电机、高效节能通风机、高效节能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冷水机组等予以政策支持,这些举措有力推动了节能产品的市场销售。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开展能效“领跑者”计划,对能效“领跑者”产品或企业给予财政奖励,树立市场和行业标杆,促进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和国家能效强制性标准提升,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动力。
除了对产品的直接支持,近年来中央财政还通过政策支持开展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如2011年以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首批选择北京、吉林、杭州、新余、长沙、深圳、重庆、贵阳等8个城市试点,第二批以竞争性评选的方式选择石家庄、唐山,铁岭、齐齐哈尔、铜陵、南平、荆门、韶关、东莞、铜川等10个城市试点。
截至2013年底,中央财政累计预拨财政奖励资金83.2亿元。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等重大战略,进一步加大政策集成力度,鼓励和引导示范城市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和宜居、人文城市建设,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实现节能减排与新型城镇化及生态文明建设融为一体。
此外,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2010年起,中央财政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循环经济重点示范工程。截至2013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76.91亿元,支持建设了39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66个餐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50个循环化改造园区及一批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有力促进了循环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对上述工作予以支持,并尽快启动汽车发动机和变速箱“以旧换再”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工作,从而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倡导全民节约,水资源节约利用是重要领域,中央财政也从多方面给予支持。如: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包括支持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建设节水型社会试点和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和教育基地等节水载体,鼓励各地大力发展再生水利用。
此外,支持小农水高效节水重点县建设,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广管道输水、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等;安排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支持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2012年到2013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11亿元,支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00多万亩。财政部表示,下一步会进一步加大对节水型社会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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