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0日电审计署网站20日发布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至2013年6月,所属二十二冶及其下属12家单位采取虚开劳务费发票或直接以劳务分包预结算单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8666.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性津贴及奖金。
审计报告全文如下: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3年对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集团)2012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冶集团总部及所属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中冶股份、二十二冶)等15家企业,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中冶集团成立于1994年7月,注册资本84.6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545家,主要从事工程承包、装备制造、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等业务。
据中冶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其2012年底资产总额3365.1亿元,负债总额2876.9亿元,所有者权益488.2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2319.1亿元,净利润-98.4亿元,资产负债率85.5%,净资产收益率-18%。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了该集团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冶集团基本能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2012年度财务报表总体上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也发现,中冶集团会计核算、重大经济决策和内部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12年,中冶集团及二十二冶等7家所属单位少确认工程收入2.58亿元,少提工程成本(费用)1.36亿元,导致少计当年利润1.22亿元。
2.至2012年底,中冶集团未按照规定对相关项目债务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资产3.73亿元、负债3.39亿元、所有者权益0.34亿元。
3.2012年至2013年6月,所属二十二冶及其下属12家单位采取虚开劳务费发票或直接以劳务分包预结算单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8666.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性津贴及奖金。
4.2012年,所属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建研院)等3家单位以办公费等名义购买消费卡187.0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和对外赠送等。
5.2012年,所属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十冶)等3家单位在应付职工薪酬之外,又在其他科目中列支职工交通费补贴和节日福利支出1486.66万元。
6.2012年至2013年6月,所属二十二冶的3家下属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55.69万元。
(二)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企业重大经济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1.2007年12月至2012年12月,所属二十二冶下属唐海金熊置业有限公司投资5.76亿元、租地1640亩违规建设锦标级18洞高尔夫球场及配套设施。
2.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所属中冶建研院下属中冶置业(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福建置业)投资8488万元、占用农业用地860亩建设高尔夫球场。
3.2008年12月至2012年12月,所属二十二冶实施的唐山市曹妃甸论坛永久会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冶福建置业实施的厦门市海西国际城项目中,有违规建设的别墅类房产。
4.2007年8月至11月,在未经董事会批准、未按规定对民营企业联合体唐山恒通集团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中冶集团与唐山恒通集团以及1个自然人共同成立中冶恒通冷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恒通),此后中冶集团累计投入资金77.83亿元。
至2012年3月国资委批复将中冶恒通全部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时,该企业净资产仅5.62亿元,形成损失72.21亿元。
5.2003年11月、2006年7月至8月和2008年2月,在未按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未经集团董事会研究、未报发展改革委核准的情况下,中冶集团分别与巴基斯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美国晓业贸易公司和澳大利亚兰伯特角公司合作开发3个境外矿山,截至2012年底,累计投入分别为7.7亿元、14.4亿元和33.56亿元,形成亏损分别为5.2亿元、2.73亿元和23亿元。
6.2007年11月,中冶集团并购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后继续推进对方于当年6月开工建设的“铜改”项目,于2010年3月建成时累计投入8.92亿元(94%的投资发生在并购后),但至2012年底,该项目仍未投入生产。
7.2013年2月至3月,所属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在镍矿市场最低参考价格为每吨220元情况下,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或者自检,将其2008年出资5534.69万元购买的4.8万吨镍矿以每吨55元或58元的价格全部出售,取得收入232.26万元,形成损失5302.43万元。
8.2012年,中冶集团的“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现价)”比2009年上升2.33%,未完成国资委下达的下降7.82%的目标。中冶集团2010年至2012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实际完成值仅为79.86%,没有达到国资委下达的126.03%的目标值。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所属企业管控方面。
(1)2012年至2013年6月,所属二十二冶部分下属施工企业串通其他企业陪标,并中标工程22.92亿元。
(2)2008年至2012年,所属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置业)下属的北京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华园饭店有限公司有合同金额1.91亿元的工程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虚假节能方案咨询服务合同支付筹集购地资金补偿费814.98万元。同时,中冶置业境外子公司新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以来一直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冶股份3.39亿元资产被二十冶长期无偿使用;二十二冶有60台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资产原值共1092.87万元。
2.信息化建设管理方面。
(1)截至2012年底,审计抽查的中冶集团总部及其所属60家二级、三级子公司中,有45家使用的6种财务软件数据输出接口不符合《财经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GB/T24589-2010)标准要求;跨省使用的财务核算系统未按规定到公安部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备案。
(2)所属中冶股份2009年投资1581万元为所属4家子公司购买的ERP系统至今未投入使用。
(3)中冶集团未按规定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以及信息化绩效考核制度,其财务公司也未按规定对其使用的资金网络运营系统、财务系统开展信息系统审计。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冶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审计发现的有关人员涉嫌经济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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