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告诉公众常识也要告知风险
在李宁看来,食品安全的风险是食品中各种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要把风险评估结果很好地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使公众理性看待食品安全的问题,增强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在多位专家看来,加强风险交流与沟通已经是刻不容缓的工作。这种交流与沟通不仅是告诉公众食品安全的常识,也要告诉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
“政府发布信息,仅仅是风险交流的一部分,只要是食品安全利益相关的集团和个人,都应该参加。”陈君石说,风险交流要特别强调知情权和透明度。目前,我国在这个问题上面临很多挑战。
这种挑战首先是政府对风险交流重要性的认识和决心不足,然后是资源和能力不足,尤其是缺少制度和机制的支持。
在胡颖廉看来,要解决问题,既要下猛药,还要重长效。他说的猛药是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能有切实的应对方案,而长效则是要对公众进行风险教育。
“平常科普、宣传的不够,遇到事儿的时候再做交流,公众往往会觉得这是欲盖弥彰。”胡颖廉说,美国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而在我国,这个数字不到30%。
在胡颖廉看来,要重视这个问题,政府部门、监管者平时就应该多参与和公众的风险交流,把科普的工作放在平时,甚至可以考虑风险教育进课堂。另外一个层面,也要鼓励科学家与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多交流,学习传播、心理学的技巧,从而能通俗地把科学概念解释给普通公众,防止风险被过分放大。
其实,在一些机构,类似的风险交流工作已经在开展。从机构设置上看,国家食品药品管理监督总局设立了一个风险交流处,虽然人员很少,但已经开始认识到这个工作的重要性。
在上海,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续9年发布食品安全年度白皮书,在其官方网站上开设了预警公告、消费提示、行业指南、风险监测等专栏,还将一些风险交流材料带进社区进行宣传。
据该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张磊介绍,该局从2009年开始,每年5至10月,每日向社会发布未来3天的细菌性食物中毒风险等级,发布相应的预防要求。海域气象部门合作,建立气象因素与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关联度的预警系统。这些都是希望加强与公众的风险交流。记者李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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