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事发的粪池
8月13日,富顺县安溪镇毛桥社区刘超夫妇寻找3岁女儿晓晓的消息在微信和微博传开。8月14日下午,晓晓的尸体在小巷的粪池中找到,同时,居住在小巷旁边的13岁女孩文文也被警方带走。
经警方调查,文文在打开自家房门时将晓晓撞晕,并主观认为晓晓已经死亡,因害怕自己家人承担巨额的赔偿费用,故将受害人晓晓抛入自家屋外的一粪池内,致其死亡。8月14日,通过法医鉴定,确定晓晓系溺液堵塞呼吸道后致其窒息死亡。
警方介绍,文文的行为,已构成涉嫌故意杀人罪,但根据《刑法》第十七条中“14周岁以下犯罪的一律不能处以刑罚”之规定,文文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目前,警方已责令家属将文文带回家,由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目前双方家属已表示准备进行民事协调。
》》》第一反应:以为孩子被拐走了
回想起6天前发生的事情,刘超及其家人悲痛不已,他们怎么也不曾想到,如此活泼可爱的女儿,却永远与自己天人相隔,女儿天真灿漫的笑容,永远定格在了手机里的那张照片上。
8月12日晚上9点过,在富顺打工的刘超接到家人的电话称,3岁的女儿失踪了。“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女儿可能被拐走了,于是就连忙与妻子联系,通过微博和微信扩散找寻女儿的消息。”刘超说,在发布微博和微信的同时,他们还打电话报了警,社区的很多人也都在帮忙一起找,但直到第二天凌晨,大家还是没有一点线索。
时间来到8月14日,刘超接到消息,晓晓在一个粪池内被发现,一个铁骨铮铮的七尺汉子,顿时觉得天旋地转起来。“那天人山人海,看到女儿从粪池内被找到的情形,我至今都不敢再去回忆。”刘超说,至今,他都无法接受女儿的突然离开。
图为晓晓的父亲展示最初打印的寻人启事
》》》受害者家属:这不是13岁女孩儿该有的心理
就在8月14日当天,邻居家13岁的女孩文文被警方带走调查。8月15日下午,富顺警方向刘超及其家人通报了案情:经初步调查确定,晓晓的死因系溺液堵塞呼吸道后致其窒息死亡,而凶手就是文文。
公安机关初步认定,文文的行为,已经构成涉嫌故意杀人。“换句话说,当时我的女儿晓晓在被铁门撞倒后并没有死亡,只是昏迷。”刘超说,如果文文能够在将晓晓撞晕后及时通知我们,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说到这些假设,刘超及其家人就十分激动,让他们想不通的还有,害死自己女儿的文文,却在事发后十分平静。
刘超的妻子李瑾说,这不是一个13岁女孩儿该有的平静,也不是一个13岁女孩儿该有的心理。这位失去女儿的母亲曾这样说:“你们知道那个13岁的女孩儿有多冷静吗?撞晕晓晓扔掉后,回家处理好身上的泥土,又出来跟其他小朋友玩,街坊及邻居都问了她无数次,她都若无其事……”
》》》行为人家属:会尽力去想办法补偿
在距离晓晓家大约100米远的地方,便是文文家。今日下午,在这栋与他人合资修建的4层小楼房内,却不见文文及其家人的踪影。当四川新闻网记者向邻居问及文文父母时,周围的邻居们说得基本上全是不熟悉,而对于事发后文文的去向,一位邻居这样说到:“(文文)都放出来了,好像跟父母去乡下了,具体地点就不晓得了。”
据警方调查,文文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是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虽然只有13岁,但文文还算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相比同龄人,文文的思想更加成熟。
办案民警介绍,当文文面对民警时,一直哭个不停,她称,当晚自己在送晓晓回家时,就在打开自家门时的一刹那,不小心将晓晓撞倒,当时她以为将晓晓撞死了,担心家里赔不起钱,心里十分害怕,于是将晓晓扔进粪坑。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富顺县公安局了解到,根据《刑法》第十七条中“14周岁以下犯罪的一律不能处以刑罚”之规定,文文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目前,警方已责令家属将文文带回家,由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
今日晚上9点半,四川新闻网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文文的父母。据文文母亲表示,孩子现在与自己在一起,对于女儿犯下的错,他们很痛心,对于带给刘超及其家人的痛苦,他们很内疚,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且无法挽回,他们只能尽力想办法补偿,并进行民事赔偿。
晓晓的爷爷刘大爷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事发后,他们三次接到文文父母打过来的电话,电话里,文文家人表示了道歉,希望能尽快解决此事,目前,刘超家人已经接受了文文父母的电话道歉。对于接下来的民事协调,将在社区及政府的参与下,一起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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