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们这里不接受个人提供的食品样本检测。”在北京市朝阳区某传媒公司工作的李小姐日前在拨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区局电话时,对方的回答让她有些“郁闷”。
李小姐日前在某大型超市中购买了一袋大米,她发现这袋大米在泡水之后就开始发软,担心自己买到了问题食品的李小姐随后拨打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电话,希望能将大米送到官方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但是对方告诉她,食品的检测需要询问食药局,随后李小姐致电朝阳区食药监局,于是就出现了上述对话。
对于为什么不接受消费者个人送检,北京市食药局朝阳区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是有相关规定的,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记者随后致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检验机构指导处等多个司局处室,但都没有得到准确答复,对方不是表示对相关规定“不清楚”,就是称不负责相关工作。
李小姐所遭遇的问题并非个案,日前有记者以消费者身份针对个人送检食品展开调查,发现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有多家检测机构明确表示不接受消费者任何行人的个人送检。而在特例下,一些机构也可以为消费者个人提供的样本进行检测,但是只提供检测数据、不出具检测报告,即便出具了检测报告,也不能盖章,消费者不能据此进行维权。
记者查阅包括《食品安全法》和委托检验行为规范等多个相关文件发现,现行法律并无明确禁止个人提交食品安全检测样本的规定,更何况在李小姐看来,一些官方检测机构是由纳税人“养”着的,为什么到了需要的时候,他们却对纳税人说“不”呢?
据一位检测机构的内部员工告诉记者,凡是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无论其背景是否官方,一般来讲都不愿意接受个人送检,因为很难分清是不是因为企业竞争而做的。过去曾发生过很多类似的事情,有些食品企业为了污蔑竞争对手,故意在样品上做手脚,然后通过媒体公布出来,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通常检验机构只能对样品负责,如果要证明一种产品普遍存在问题,则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撑,应该是时间上相对集中、空间上到处分布的暴发态势,才有理由怀疑这个食品产品是真的有问题。
还有质监人士认为,消费者不应该自行送检,是因为个人送检的目的往往是想确认食品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问题,但是因证据链不完整,也缺乏法律效应,消费者也无法将结果用于追诉,因此政府部门很少接受这种诉求。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日前已由国务院讨论并通过,“提高不法企业违法成本”和提升消费者、协会等监督、维权意识是重点内容之一。中央也曾数次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健全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加强监管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食药总局也曾公开表示,正研究构建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积极争取成立国家级食品安全标准中心。然而在最基层的实践中,该如何对消费者进行最基本的解惑却成了一大难题。
官方的机构不接受个人送检,那第三方的机构又如何呢?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我国有两亿多分散小农户,50万家食品生产企业,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个品种如果都让政府部门来监管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如果依靠第三方的社会监管组织,包括各种消费者维权组织等,就可以大大弥补政府监管能力的不足。
在郑风田看来,在面对食品安全问题难以通过个人行动进行约束时,可以通过消费者联合抵制的方式进行震慑,他表示,欧美一些国家往往通过N G O组织,把分散的消费者组织起来,发动其抵制某些产品,比如对某些来自血汗工厂、来自对环境污染大的产业的产品等。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第三方机构确实接受消费者个人送检的食品,但往往价格不菲,例如某检测公司提供的农药残留检测,分为四大类若干小类,每一大类“起步价”为500元,之后每增加一小项加100元,换言之,一个大类全部检测下来要上万块钱,远远超出了一般消费者的承受能力。
然而,随着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个人送检样品增加将会成为大趋势,但是高昂的价格不利于引导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有专家建议称,高昂的检测费在于现在的检验检测机构缺少竞争,因此除了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更多的第三方检测平台外,具有政府背景的检测机构应该整合成统一的权威检测平台。
实际上,上述建议在实践中也得到了部分地方的支持,在少数地区,一些由政府搭建的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平台可以接受个人送检,但是由于这些检验所大多数处于初级阶段,并未形成规模。也正如一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中国的个人食品送检常态化目前看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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