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录取制度不进行深层次改革,在当前分批次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框架下,文理不分科、英语一年两次考,并不能改变基础教育的应试格局
作为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于9月4日正式发布。这是恢复高考以来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此轮改革,从考试科目、高校招生录取机制上都做出了重大调整,包括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由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科成绩组成,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等。
舆论大都把目光聚焦在文理不分科、英语一年两次考上,但在笔者看来,这次高考改革方案的亮点并不在此。真正的亮点在于两方面,一是“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二是“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原因很简单,如果录取制度不进行深层次改革,在当前分批次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框架下,文理不分科、英语一年两次考,并不能改变基础教育的应试格局。而这两方面的改革,有可能带来录取制度改革的突破。
这两方面的亮点,能否真成为“亮点”,还取决于具体的操作。将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这是笔者多年来一直建议的方式。如果高考后的自主招生,能借鉴香港地区高校在内地的自主招生方式,由学校自主提出申请的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学生自主申请若干所学校,学校独立进行录取,学生可以获得多张录取通知书,这就实现了考试与招生分离,既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又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而如果高考之后的自主招生,只是推广南方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已实施的方式,即考生参加学校面试之后,要填报志愿,把该校填报在提前批的第一志愿,学校再结合学生的高考分数、大学面试测试成绩和中学学业测试成绩进行录取,其价值和意义则十分有限。
我国已经试点的自主招生,问题就出在和集中录取制度相嫁接上,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考试,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还要求参加统一高考、填报志愿。这种制度,导致自主招生并没有打破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也没有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只有建立在基于统一测试基础上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才能充分扩大学生的选择权,也落实学校的自主招生权。
至于取消高校录取批次,则更具有深远的价值和意义。我国高校按批次录取,导致学校被分为三六九等,学校追逐一本率、二本率,学生则追逐上一本的名校,这是严重的教育不公平,影响各类教育、学校的平等竞争和发展。但是,在集中录取制度之下,录取批次将很难被取消,最可能是取消二本和三本批次,融合为一个批次,原因在于,在集中录取中,存在着批次控制线,其目的是保障高校的录取秩序。
要根本消除高校的录取批次,只有实行高校完全自主招生,即由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的改革方案中,也提到“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但这是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框架下,其操作可能是“一档多投”,并非学生自由申请大学,大学独立进行录取。
根据国家的部署,上海市和浙江省,将于今年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笔者期待这两地的改革试点方案,能在录取制度改革上有所突破。尤其是上海,该市是全国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目前有8所高校实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且复旦和上海交大从2006年实行自主招生选拔试验,上海交大从2014年在一些省市试点高考之后的自主招生,完全有条件在突破集中录取制度,实行学生双向多选上做出有意义的探索。浙江在三位一体的高考改革上也有30多所学校试点,如果这些学校能把三位一体的高考录取与集中录取制度脱钩,将是高考改革的重要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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