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福建龙岩农机购置补贴腐败案
关键还在建章立制,保障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014年以来,福建省龙岩市7个县区查处多起农机购置补贴腐败案件,涉案人员20余人,5个县区农机站站长涉案。
龙岩多地纪检、检察及农业部门负责人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这些农机购置补贴腐败案暴露出该领域存在的决策环节权力过于集中,部分农机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有效外部监管,申领验收环节缺少实质性审查,农机补贴流程信息不公开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农机补贴成“唐僧肉”
2014年12月底,龙岩市长汀县法院依法对县农机站原站长范家椿、县农机站综合股原股长丘鑫受贿、滥用职权案做出一审判决,两人分别被判执行有期徒刑7年和3年9个月。
案发源于长汀县检察院在年初对全县农机补贴发放情况的一次摸排。长汀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邱逢铿说:“摸排发现,一些在南方地区很少使用的农机具居然被当地村民大量购入,如红山乡红塅村村民近两年购入了200多台秸秆粉碎还田机,补贴金额达到80多万元,而这种农机主要在北方玉米种植产区使用,红塅村地处山坳,根本没有村民种植玉米。”
长汀县纪委和检察院展开了调查,当地农机站主要负责人和农机生产商、经销商相互勾结,伪造材料骗取国家农机补贴的犯罪事实很快浮出水面。
长汀县纪委副书记黄思荣说:“范家椿、丘鑫等人接受农机生产商、经销商和农业合作社人员贿赂,在办理农机补贴时不按法定程序执行,甚至对冒用他人身份,伪造销售记录来申办的也予以办理。”
邱逢铿告诉记者,范家椿、丘鑫等人在接受经销商贿赂后,甚至将“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密码告诉经销商,将本应由农机站审核录入的信息交给经销商自行完成;将“国家补贴机具”字样和机具编号的样式或模板提供给各经销商,由经销商自行喷印。
骗取补贴手法“五花八门”
这并非个案。龙岩市纪委、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以来全市查处了多起农机购置补贴腐败案件。从发案情况看,骗取农机补贴手段“五花八门”,主要包括:
农机站站长及工作人员收受农机经销商贿赂,与经销商、农业合作社勾结,骗取农机补贴并截留财政配套资金进行私分。2013年上半年,上杭县农机站站长黄鹏与当地一家机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商议,由黄鹏负责找上杭县红土地专业合作社组织人员虚假购机,李某负责虚增销售价格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办理申报农机补贴手续,共同骗取县财政补贴22万余元进行私分。
农机站工作人员以“帮助厂商推销农机具”为名,接受农机生产厂家、经销商贿赂。永定县农机站副站长翁彩浪告诉记者:“列入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农机,同一类型往往有好几个品牌,而农户对各类农机性能并不了解,往往会求助于农机站工作人员,请他们帮助推荐。一些农机厂商拿出专门的‘推广费’,用于行贿农机站站长及工作人员。”永定县纪委负责人介绍,2008年至2014年间,永定县农机站原站长张洪亮,以帮助“推广业务”、“快速办理补贴”等名义,收受农机生产商、经销商、农业专业社等贿赂款达26万余元。
虚报项目或以少报多骗取项目款私分。上杭县农机站负责人以农机站购买新型机械用于农业推广为名3次向县农业开发办申请项目补助款15万元,将该款转入农机经销商账户之后取出私分。
滥用职权截留财政下拨的培训款。2012年,上杭县农机站上报农机手培训人员500余人,县财政按每人400元拨给农机站培训经费20余万元,但在实际操作中,县农机站仅支付每名农机手培训误工费30元,近18万元培训费被农机站截留作“小金库”。
亟待扎牢制度的笼子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当地纪检、农业等部门提出,应通过建章立制,保障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建立专项惠农资金系统管理、公示制度。龙岩市农业局农机总站负责人表示,由县级以上政府建立涵盖各部门、各系统的专项惠农资金管理、公示制度,对不同部门的补贴、项目资金统一、协调管理;建立专项惠农资金网上管理公示系统,对获取了涉农补贴或项目资金的人员或组织的基本情况、时间、补贴或项目资金的类别、标准、金额等全面公示,录入全国联网的档案系统,接受全社会监督。
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成立由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和农机部门组成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小组,对农机补贴工作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作用,参与到申请、验收环节的审核监督中来。
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于行贿、套取补贴资金和违反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取消该企业生产的农机享受补贴的资格。(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郑良陈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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