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布近三年来深圳市女性职务犯罪基本情况。情况分析显示近三年来,女性职务犯罪人数上升态势明显,女性涉及贪污或挪用公款罪比例较高。检察官认为,女性职务犯罪反映出的诸多问题让人深思,并建议应多关心她们的内心世界,“特别是家庭的温暖,非常有助于她们内心对于廉洁的坚守。”
贪污或挪用公款比例高
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统计,2012年到2014年,三年间,深圳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女性职务犯罪54人,其中2012年9人,2013年18人,2014年已高达27人。人数所占职务犯罪总比例虽不算高,但其上升态势却很明显。
据悉,该54名女性职务犯罪中,公安系统、规划国土系统、税务系统、教育系统、医疗系统占了绝大部分。
从罪名上来看,主要集中于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三种,其中部分受贿案件还同时触犯滥用职权、放纵走私等罪名。在54名女性职务犯罪中,即有14人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比例达26%,远高于2014年全市职务犯罪比例中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所共占的8%左右。
对此,检察官解释说,这与女性的工作岗位有关,一些女性从事的是财务、会计等岗位,直接与钱打交道,而这成了贪污或挪用公款的一个职务便利。
检察官还透露,深圳市近三年来查处的该54名女性职务犯罪中,既有20出头的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女性,也有不少已是业务骨干甚至已临近退休。既有大专生本科生,也有数名硕士甚至博士。既有机关人员,也有事业单位以及国企人员。既有临聘人员,也有科级干部甚至有好几名处级干部。
受贿近百万一分也没花
据检察官介绍,这些被查处的女性公职人员,有不少其家庭条件很不错,同时,查处的54名女性职务犯罪案中,不少人在工作、生活中,被认为“表现优秀”、“好母亲”。
与一般职务犯罪案相比,女性职务犯罪有什么明确的特点?“那就是背后透露出的情感世界,让人五味杂陈。”一位检察官深有感触,“实践中我们发现,有多起这种女性职务犯罪的案例,她们的情感生活很匮乏,亲友们对她也很少问津。
有些女性的职务犯罪案件,背后反映出的夫妻关系也引人深思。如2014年福田区检察院查办的赵芳(化名)受贿一案,办案检察官很有感慨地说,“她的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差,因受贿被我们查处后,老公都从来没出现过。据了解其老公是一名生意人,长期在外,早有另一段感情,二人的夫妻关系基本上名存实亡。而她收受的近百万元好处费,竟然都一分没用而全存在账户上。”
再如2014年龙岗区检察院查办的郑琴(化名)受贿一案,郑琴作为一名大龄女青年,三十五六岁才进入了自己的婚姻,其丈夫是二婚还带着一个孩子,夫妻感情总是貌合神离。郑琴想在家庭中拥有更主动的地位,想留住这段感情,按照自己的职权和自己认同的潜规则,她先后收下了数十万的贿款用在了家庭上,而她被查后,二人却很快离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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