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明确各部门网站和首都之窗须对社会热点积极回应,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网站发布信息,并及时发布后续动态进展。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各委办局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提高信息发布时效,信息内容原则上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信息化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作为最重要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平心而论,近些年中国在政务信息公开上取得不小成绩。从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政务公开走上法治化轨道,到2011年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要求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从2013年国务院下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就重点推进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中国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顶层设计越来越重视。具体到微观层面,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频繁改版,三公经费、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越来越细致地被民众所知晓,而社会通过信息公开获取生活生产方面的经济性、便利性不断增加,都可谓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所释放出的“正能量”。
然而,既要肯定成绩,更要盯紧不足。站在普通百姓的角度看,除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人们无疑更为关注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根据2014年有关单位对15个省市的抽样调查显示,77%的用户登录网站想了解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生育服务证、保障性住房申请等事项办理的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这类事项往往涉及面广,办理量大,政策规定经常调整,业务流程相对复杂,但相关政府网站并未对这类服务给予足够关注。
有的政府网站存储海量信息,看起来内容很翔实,但老百姓要查找需要的信息,要么是没有配置检索功能,要么是检索功能根本查不到信息,根本找不到“北”。这一现象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在信息公开上该公开的没有充分公开,不实用的却公开不少——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未必是人们需要的,例如领导行踪、部门会议等,这些信息相较老百姓真正办事需要的,往往不过是无效的信息。
因此,政府搞信息公开不仅要按照秉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还要理清主次,优先回应社会关切。把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的内容多公开一点,把办事流程解读细致一点,把服务内容与实际办事结合紧一点,检索方便快捷一点,而非眉毛胡子一把抓,将所有信息一股脑抛给群众,再由群众慢慢去“大海捞针”。若公开几十万条信息却找不出几条真正能方便群众办事的,不仅浪费资源,也容易被诟病为形式主义。
说到底,政府网站不同于普通的新闻网站,利用网络公开政务信息的根本目的是借助信息化技术更方便地服务群众。要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就必须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坚持问需于民,积极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多听听群众想要什么信息,进而依据群众需要对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进行完善。唯有如此,才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群众认可度也会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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