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输配电价改革正式实施
商业电价降幅远高于省内其他地区,工业及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正式实施,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了深圳市销售电价调整方案,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在此轮输配电改革中,深圳商业用电价格下降0.083元,降幅远高于广东省内其他地区,基本与工业用电价格持平。另外,工业用电及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
深圳是国家电力改革试点城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要求,深圳制定了销售电价调整方案,并获省发改委批复同意。根据《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在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成后,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通过用户或者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以往,买电方根据不同用电性质被规定了层次化的售电价;电厂供应方则考虑不同类型机组制定不同的上网电价;而电网的收入则是通过“售电价减去上网电价”而获得,透明度不高。此次输配电价改革改变了电网企业以往依靠购售电差价弥补成本、获取利润的方式,是我国第一次以电网总资产为基础,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按准许成本和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的输配电价。
经审核,2015-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2015年水平比2014年深圳电网实际购电、售电价差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1.23分,按照深圳市2014年的售电量计算,降价金额9亿元。与此同时,深圳购电成本降价金额为4亿元左右,两者相加,深圳在此轮电改中拥有了13亿元的降价空间。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这一改革成果将通过降低深圳市销售电价的方式惠及广大电力用户,因为有了这13亿元的降价空间,深圳电价下降幅度才能超过省内其他地区。
在销售电价调整中,商业用电降幅最大。针对当前深圳市商业电价过高的实际情况,主要利用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的降价空间9亿元,加上深圳市购电成本下降的空间,在工业电价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大幅降低深圳市各类商业电价,将其降低至现行工业电价水平,商业电价平均降价幅度为每千瓦时8.43分,年降价金额为12.99亿元。通过降价,大幅度减轻了深圳市商业、服务业等企业的电费负担,体现了对商贸流通等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鼓励和支持,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也体现了扶持小微型企业创业的宗旨。
值得关注的是,居民用电价格在此轮改革中维持不变。有消息透露,深圳此前提交的改革方案中曾提出下调居民用电价格,但被省和国家发改委否决。记者采访得悉,电价改革的一大目标是让电价回归到成本,目前深圳居民用电平均发电成本为价格为0.87元,因为享受各种交叉补贴,实际执行的居民用电价格为0.68元/千瓦时,低于成本价,因此,本轮电价改革中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有消息称,未来居民用电价格或将逐步走高,但相关人士未对此发表评论。 (记者王晓晴)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