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深入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对于理解“四个全面”的价值本质,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
习近平同志关于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对共产党性质宗旨的基本定位。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或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观点。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
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就要求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深入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社会主要矛盾、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三个没有变”,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以更好更全面地实现人民幸福。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彰显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方面利益的整体性实现和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目的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全面依法治国,是从法治高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全体人民利益;全面从严治党,为的是使我们党始终代表人民利益,带领人民实现更全面、更充分的利益和发展。“四个全面”既是战略布局也是行动纲领,深刻反映了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
坚持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和价值追求,对于处于领导地位的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来说特别重要。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是人民利益的最高代表,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没有自己特殊的私利。工人阶级在取得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及其执政党,必然也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和工人阶级政党的性质,决定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习近平同志指出:“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根本原因,对于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至关重要。”这深刻提示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对坚持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极端重要性。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的使命是领导全国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表明,党的根本宗旨与社会主义的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是完全一致的,与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奋斗目标相辅相成、融为一体,代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才能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风险挑战、成功推进伟大事业。在国际国内新的环境和形势下,我们党面临严峻而现实的挑战。这个挑战的核心问题是党能否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能否真正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始终坚持自己的根本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力量。党只有代表人民,才能领导人民。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所以必须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巩固党的群众基础、激发人民的创造活力、更好实现人民的利益。
把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体现在完善制度和法治上
习近平同志强调,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这就表明,社会主义制度和法治的根本性质、职能是保障和维护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和根本利益。
人民利益至上是社会主义制度和法治的内在要求。我国制度和法治建设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方向和人民利益要求,从而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和法治的优势: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既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性质,保证人民走向共同富裕,也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好地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等等。这些都充分说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法治的内在要求是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社会主义制度和法治需要不断完善与提高。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基本矛盾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也是日益增长和发展的。因此,社会主义制度和法治也需要不断完善与提高。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成熟,需要更加定型,需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和完善,需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这深刻反映了人民群众和现代化进程对制度建设、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作出一系列科学决策和部署,充分体现了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
(作者为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人民日报》( 2015年08月26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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