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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探索导游薪酬制 专家:应明确小费合法地位
2015年09月14日 16:17:39 来源: 京华时报 郝少颖

  探因导游薪酬体系混乱

  有业内人士指出,导游薪酬不规范是游客与导游矛盾频发的症结,也是导游数次被推向舆论风口浪尖的根源所在。

  据了解,目前导游市场上有专职导游和兼职导游两大类。专职导游又分两类:一类是由旅行社直接聘用的正式员工;另一类为导游公司签约导游,由导游公司向需要导游服务的旅行社派出劳务。兼职导游在旅游旺季的时候挂靠在旅行社提供导游服务。

  这三类导游薪酬体系不一样。旅行社聘用的专职导游一般有明晰的工资体系,导游公司签约的导游基本保险之类由导游公司负责,导游从旅行社处获得收入后可能需要向导游公司上交一定的管理费。兼职导游的薪酬更为复杂,一般分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零负团费模式,导游先要去“买团”,按照人数向旅行社交“人头费”,然后导游再通过购物和二次消费回扣把“人头费”和利润赚回来;另外一种是在旺季的时候旅行社急招导游,这类是按照导游带团的数量和质量给予报酬。

  据云南省有关部门的一项统计,截至去年年底,云南省持有全国导游员资格证的人员共计36429人,持有导游证人员24638人,其中90%以上的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大部分从业人员面临无底薪、无保险、“仰仗客人消费”等尴尬境地。

  政策导游小费向合法化迈进

  导游薪酬体系混乱备受诟病由来已久,为了维护和保障导游合法劳动权益,7月底,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上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此举被业内解读为“导游小费”将被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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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导游|薪酬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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