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探索导游薪酬制 专家:应明确小费合法地位
2015年09月14日 16:17:39
来源:
京华时报
而在此之前,1987年8月17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受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明确规定导游人员不得向旅游者索要小费。2013年出台的我国首部《旅游法》中,也曾明确规定导游服务费将包含在团费中,游客在报名时连团费一并支付,导游不得索取小费。
调查给不给小费意见不一
旅游的时候,该不该给导游小费?我国旅游业界曾为这个问题纠结了很久。事实上,与国际上一致,我国游客出境游一般都会给导游、司机,酒店、餐厅服务人员支付小费。但在国内,一直没有支付小费的习惯。
最近有网上调查显示,多数网友反对“导游小费”。记者采访也发现,多数采访对象认为团费中已包含了导游的服务费,不应再给予小费,还有人担心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导游很可能会对付小费者热情服务,而对拒付小费者施以冷眼,这样会让不想付小费的人也不得不付。
支持者则认为,引入小费机制对导游来说是一种正面激励,能有效提高和刺激导游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可以有效遏制强制购物,有利于导游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业内携程或重启导游小费制
政策成效尚待时日检验,国内一些在线旅游企业已率先寻求破冰之法。早在2012年,携程就曾试行国内游小费制,从当时实施的整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游客还不习惯主动付小费。参团游客出行后的回访显示,六成旅游者“愿意支付”,两成旅游者“实际支付”。
标签:
导游|薪酬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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