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犯罪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
在钟忠看来,网络犯罪和其他犯罪一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形成发展和演变受到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同时也有着其自身的网络技术的烙印和特征。应对网络犯罪带来的挑战,需要坚持惩治犯罪和促进网络社会发展相统一,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参与,携手合作,走综合治理的道路。
2010年以来,中国的执法部门与70余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1000余次网络犯罪领域的执法协作,先后侦办了网络诈骗等一批跨国网络犯罪案件。同时,在网络犯罪的情报信息交流、侦查取证、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为共同打击网络犯罪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钟忠认为互联网是一个创新的时代,互联网+模糊了网上网下的界限,这就要求我们紧跟互联网+的发展步伐,时刻掌握网络犯罪的新形态、新动向,需要打造一支学习型、创新型的专业网络警察队伍,建立一个网上网下传统警种与网络警察协作配合的打击网络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利用互联网的思维创新警卫模式,提升打击网络犯罪的效能”。
中国公安大学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梅建明建议,中国和东盟国家还可通过建立局级年度会议机制、开展打击网络犯罪技术和装备研发合作、开展打击网络犯罪的人员培训与交流以及专项工作组等路径共同打击网络犯罪。
中国外交部条法司网络犯罪领域专家徐峰认为,传统的打击跨国犯罪的国际法文书难以完全适应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需要,国际社会对于网络犯罪的形势定罪和管辖、司法协助、电子证据的获取和采信等问题缺乏法律框架,这制约了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建设。为更好应对网络犯罪全球性问题,国际社会有必要制定打击网络犯罪国际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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