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群众满意的“公安答卷”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阶段性进展综述
9月10日,公安部交管局坚定“互联网+警务”之路,向社会郑重承诺“让群众获得改革红利,只能提前,不能推后”;同一天,湖南公安启动应用“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努力确保案件相关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再往前,9月9日,苏州警方清理34项证明,明确户籍迁移时,身份证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无需再提供户籍信息证明……
公安改革,从未间断。2015年2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由此拉开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大幕。全国公安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为总目标,牢固树立创新思维,科学研究改革举措,稳步推进决策实施,正在填写一份体现时代特征、坚持改革精神、彰显公安特点、符合群众意愿的“公安答卷”。
攻坚克难,敢啃“硬骨头”
向“奇葩证明”开刀,助圆“城市梦”,多项重点改革取得新进展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已到攻坚阶段,能不能啃下“硬骨头”?
“这是一次触及根本的改革。”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这次改革聚焦问题、触及根本,对一些多年积累下来的制约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深层次、老大难问题进行了破题。需要全国公安机关以‘啃硬骨头’和‘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
以往,到基层派出所办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让人头皮发麻,而“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更令人哭笑不得。
群众反映强烈,整改势在必行。8月25日,公安部再次通过“打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图文详解了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就包括此前一直被群众吐槽的“你妈是你妈”证明。
向“奇葩证明”开刀,只是公安改革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公安部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召开11次会议,审议重大改革议题22项。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研究大力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的意见;围绕深化行政管理服务改革,要求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围绕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制定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登记备案和责任追究制度……一个个顶层设计的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多项重点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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