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国家统计局16日刊登了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的文章。文章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反贫困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以农村现行贫困标准衡量,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亿
张为民表示,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摆脱贫困后的生活,其基本内涵是指一种能安稳度日的比较宽裕的经济状态。《2011-2020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简称‘两不愁、三保障’)”。按这个目标要求,中国制定了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即“2010年价格水平每人每年2300元”。国家统计局每年根据农村低收入居民生活消费价格指数,对此标准进行更新。至2014年,现行农村贫困标准为当年价每人每年2800元。虽然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在不同年份的数值不同,但代表的生活水平基本相同。
按当年价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衡量,1978年农村居民贫困发生率为97.5%,农村贫困人口规模7.7亿;2014年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7017万,贫困发生率为7.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亿。从1978年到2014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亿,年均减贫人口规模194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90.3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6.4%。
本世纪以来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规模占减贫总规模一半以上。2000年以前,农村贫困人口减少3.1亿,占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减贫总规模的44.0%;贫困发生率下降47.7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2.2%。本世纪以来,农村贫困人口减少3.9亿,占农村减贫总规模的56.0%;贫困发生率下降42.6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9.7%。
2010年以来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下降速度显著加快。2010年,农村贫困发生率为17.2%,贫困人口规模为1.66亿。2011年到2014年,农村贫困人口共减少9550万人,年均减贫人口规模2388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10.0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9.3%。
中国贫困地区贫困状况不断改善
张为民表示,中国于2012年开始全面推行精准扶贫战略,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贫困地区的贫困状况显著改善。
首先,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大幅下降。据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按照现行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4年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4317万人,比2012年减少1722万人,平均每年贫困人口减少861万人;2014年贫困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16.6%,比2012年下降6.6个百分点;2014年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为61.5%,比2012年下降0.5个百分点。3年来,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规模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规模的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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