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5.26.3
国内国际
报料电话:0571-85311890
  • 即时报
  • 新闻发布会
  • 民情在线
  • 浙江视界
  • 评论
  • 高层
  • 人事
  • 文娱
  • 论坛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微信
  • 分享到邮箱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大学生猎捕燕隼获刑续:法院正审查申诉材料
2015年12月05日 08:33:26 来源: 新华社

原标题:学生猎捕燕隼获刑 法院正审查申诉材料

■“大学生掏了16只鸟被判刑10年半”追踪

大学生猎捕燕隼获刑续:法院正审查申诉材料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据新华社电 近日,河南新乡一大学生闫啸天,因在家乡猎捕1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和购买1只凤头鹰,而被判刑10年半,引发热议。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称,目前已经收到闫啸天家属递送的申诉材料,正在依法认真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据了解,“90后”的闫啸天原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学生,2014年7月,他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和朋友王亚军在该村一树林内猎捕了12只燕隼。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之后,他通过网络发布将其余燕隼卖掉。2014年7月27日,他俩在该树林内又猎捕了4只燕隼及隼形目隼科动物,闫啸天还通过网络购买了一只同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凤头鹰。随后,两人被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之后,闫啸天因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以及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被辉县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王亚军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闫啸天和王亚军均提出上诉,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相关新闻

猎捕野生动物还“晒照” 男子被判刑3年半

据新华社电 浙江临安市一男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还在自创的狩猎论坛上“晒”照炫耀。

近日,该男子被临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44岁的临安人叶某喜欢狩猎,并自创了名为“夹套天下狩猎论坛”的网站,在上面和网友“交流”狩猎经验,发布捕获野生动物的照片,甚至售卖一些禁用的狩猎工具。

今年1月,一张叶某在网上“晒”出的照片在临安当地广泛传播。照片中,叶某右手抓住一只小鹿样的野生动物的角,左手摆出“V”字手造型。公安调查发现,叶某曾多次将猎杀野生动物的照片传至自创的网站上。不少网友纷纷发声谴责,并向林业、公安等部门举报。

经查,2012年到2014年,叶某在未获得狩猎许可的情况下,在禁猎期内使用铁夹等禁用的狩猎工具在临安市太阳镇范围内猎捕黄麂、棘胸蛙、五步蛇等野生保护动物共计40余只,用于食用或出售,如2014年3月,叶某以11000元的价格非法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鬣羚一只。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叶某的3名同伙也因非法运输、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刑。

标签: 猎捕|法院|审查|申诉|材料 责任编辑: 王艺
分享到:
新华视点:十大关键词透视改革2014

新华视点:十大关键词透视改革2014

每日关注
  • 宪法宣誓制度明年实行 宣誓法器在京城首次亮相
  • 中央纪委11月反腐成果 终结“某某省区市无虎”
  • 汪涛:人民币纳入SDR如何影响汇市、股市、债市
  • 沈建光:纳入SDR后人民币将大幅贬值系误读
  • 没必要纠结注册制推出时间 更应关注制度建设
相关阅读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即时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5.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