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7万律师撑开执业保护伞
2015年9月,备受法律界关注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全文正式公布。这次由“两院三部”联合出台《规定》,在律师事业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促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律师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重要角色之一,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律师已达27万多人,律师事务所已达2万多家。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司法制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律师业的发达程度、律师权利的保障水平都堪称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晴雨表,折射出一个国家的法治文明水平。期待《规定》的公布实施,能真正为27万律师撑开权利保护伞。
特赦开启法治文明新篇章
尘封40年之久的中国特赦制度终于重启。2015年8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特赦令,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对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
根据主席特赦令,对依据2015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特赦可以使这项古老的中华法治文明进一步发扬光大,创新宪法实践,积累德政,展现执政自信,彰显刑罚的人道主义。
尽管本次特赦只针对四类罪犯,但特赦实践彰显出的刑罚人道主义和国家的德政,无疑将产生辐射全社会的感化效应,有利于形成举国上下尊崇宪法、践行宪法的社会氛围,也将有利于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特赦制度的重启,开启了尊崇宪法、宽严相济、慎刑恤囚的中国法治文明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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