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产权股票”交易为名,诈骗百余名投资者1600余万元。最近,一个虚假“文交所”被无锡滨湖警方摧毁,4名诈骗嫌疑人全部到案。
出售虚假股票一百多人受骗
2015年12月前后,无锡市滨湖区公安局连续接到来自多个省的投资人报警,称江苏泓艺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报警人江某向警方介绍,他通过该公司交易平台购买的“名画产权股票”上涨后,无法及时抛出套现,所购“股票”出现长时间停牌,怀疑这一公司交易平台的真实性。
江某所说的“名画产权股票”是指对价格高昂名画的所有权进行分割,如价值1000万元的名画,可分割1000万股,每股一元,然后向投资者按股份出售,画作价格上涨,则股价相应上涨。
滨湖警方接到报警后,对泓艺公司展开了调查,从其办公场所、工商注册登记、股权托管、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真实性以及香港“母公司”和网络交易平台的注册登记情况来看,都是真实存在的,运营过程与正规“文交所”相比,几乎没有什么不同。
文交所即为文化产权交易所,是为文化产权转让提供条件和综合配套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平台,原则上只允许在省一级设立文化产权交易所。目前,具有资质的文交所全国寥寥无几。
滨湖警方在北京、上海、海南等多个省市深入调查发现,泓艺公司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虽是国家批准支付平台,但并不具有资金托管功能;泓艺公司大肆渲染的“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公司”身份,也不过是误导投资者的一种手段,因为任何公司均可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交费后备案,但是备案并不意味着可以上市。泓艺公司涉嫌诈骗。
2015年12月末,滨湖警方将这一诈骗团伙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4人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目前,4人已被正式逮捕,案件即将移交检察机关起诉。
据滨湖警方介绍,这一诈骗团伙诈骗了江苏、广东、浙江、福建等省市100多名投资者,诈骗金额达1600万元。
虚构交易平台后台控制“股票”涨跌
主要嫌疑人郭某、朱某、顾某、吴某等平均年龄30多岁,熟练掌握网络知识,且都有过文交所的从业经历。
2014年7月,4人合伙在无锡市滨湖区成立了江苏泓艺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文化产权股票”交易实施集资诈骗。
要办一个具有国家资质的文交所需严格的审批程序,但4人采取香港注册、内地代理的方式,轻松绕开一系列程序。他们先在香港注册成立东方国际文化产业交易中心,然后将泓艺公司定义为“内地唯一总代理”“总服务商”。
4人还在互联网上建立了“香港东方文交中心”这样一个交易平台,同样将服务器托管到香港。为了让这个面向投资者的“门户”更具欺骗性,网站制作高端大气,内容全都显示为繁体中文。
“这个交易平台实质是‘单机版游戏’,盘面完全被他们掌控。”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管枫介绍,通过收买开发者,犯罪嫌疑人设计并获得了交易平台的后台控制程序,可随意增加“股票”账户和金额,制造不同账户大量买进卖出的假象,控制“股票”涨跌。
之后,他们开始“艺术品”销售计划,利用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兜售伪名家名画的“文化产权股票原始股”。他们的推介会一般在五星级酒店举行,配以“文化+金融+互联网”的概念,同时通过操控交易平台,不断推高将出售的伪名家名画的“股价”,诱惑投资者。
管枫介绍,泓艺公司租用的办公场地达数百平方米,里面设置了许多办公工位,还有显示大屏,与一般的证券交易机构类似,下设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著作权转让、受托资产管理等10多个部门,组织架构也极具欺骗性。然而,偌大的场地实际只雇佣了一两名办公人员。
犯罪嫌疑人还将泓艺公司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备案,让投资者误认为公司有上市的实力;利用国家批准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投资者进行“股票”交易的支付平台,让投资者误以为资金是有第三方保障的。
网络诈骗翻新传统管理模式亟待转变
为逃避打击,泓艺公司没有做账。警方重建了泓艺公司账目,但只查封、扣押、冻结了700余万元涉案财产,其他资金大都被犯罪嫌疑人挥霍或挪作他用。
管枫介绍,这起案件中,除名画股权是虚构的,其余如公司注册登记、股权托管、交易平台注册、第三方支付等,各环节都是真实的,没有专业部门和相关人士监管、鉴别,普通人难辨真伪。
管枫表示,应对如此多的网络诈骗,仅靠警方打击是不够的,其他相关部门对于网络、企业经营的监管亟须升级,传统监管模式显然难以适应网络时代。
倍宁得律师事务所律师宗延军认为,大量实体交易转向网络虚拟交易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不适应,监管漏洞多,被不法分子利用。因此完善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升级监管模式日益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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