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青吉好 四川日报记者 陈松) “在各级领导的努力和关心下,我终于拿到了消防部队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批准书。我细算了一下,自己享受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一般商业银行贷款要少还款近八万元,差不多省了房子装修费。”在《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签完字,四川省成都市消防支队特勤四中队某士官有些激动,因为他申请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获得了批准,贷款30万,期限20年。
去年8月1日以来消防首例公积金贷款
5月16日,记者从成都市消防支队获悉,该支队一名士官顺利通过资格审定,取得了《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批准书》,这也是《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自2015年8月1日实施以来,成都消防官兵获得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例。
可向军队指定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政策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主席关于推动军民融合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拓宽军人购房筹资渠道,推进军人住房保障社会化,减轻军人购房经济负担,增强军队凝聚力、吸引力、激发官兵投身强军兴军实践,具有重要作用。据了解,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实行指标管理、轮候审批。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以及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士官购买首套住房时,经所在大单位批准,可向军队指定的商业银行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国家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
该士官是成都消防支队第一个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士官,而且《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出台不久,需要多方咨询协调。为此,成都支队党委都高度重视,安排后勤处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宣传政策制度,跟踪办理环节。按照个人申请、支队审查、公示、系统上报等程序,董正全申请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终于获得批准,目前已进入还款流程。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