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
2019年09月11日 13:32:16
来源:新华视点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起实施。
其中,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清单二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
标签:关税商品;清单;相关进口企业;税款
责任编辑:汪江军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