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其中,“全方位”“制度型开放”均为新词。
一年来,对外开放跑出“加速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已减至40条;新《外商投资法》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制造业已全面放开,服务业开放提速;超额完成加入世贸组织时所做的所有承诺;营商环境排名在过去2年从第78位快速上升至第31位……
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和方向,全方位、高水平的新一轮对外开放渐次展开。
12月8日,江苏连云港港口集装箱码头一派繁忙景象。今年前11个月,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8.35万亿元,增长9.9%,高出全国整体增速7.5个百分点,占外贸总值的29.3%,比重提升2个百分点。耿玉和摄(中经视觉)
制度护航放宽市场准入
推动制度型开放,就是要从国情出发,借鉴对标国际先进经验,通过主动对接国际上通行的、惯例性的市场规则,形成同国际贸易和投资通行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衔接的市场规制制度体系。2019年,涉外经贸法律和规则体系的完善紧锣密鼓地推进。
作为中国外商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11月初,司法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将确保与《外商投资法》同步实施。
《外商投资法》全面确立了对外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定了外资在中国进行公平竞争的环境,进一步加强了对外资企业权益的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比如,该法律明确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此外,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12月初,《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印发,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明确要求实行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
与此同时,负面清单越缩越短,开放领域越来越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于7月30日起施行。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
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也一再变短。2018年12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印发,标志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全面实施。今年11月22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布,共列入事项131项,比2018年版减少了20项。“全国一张清单”的体系更加完善,取消了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非禁即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自主进入。
金融业的开放也在提速。一年来已推出数十条开放举措,为金融业对外开放提供了法治保障。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相继修订发布。
11月23日,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项目启动,这是中国首个外商独资大型石化一体化项目。该项目从宣布筹建到正式启动,仅用时16个月。11月,银保监会批准首家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德国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开业。这些都标志着放宽市场准入的举措正在落地。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说,中国通过改革开放实现了经济持续强劲增长,相信中国未来在包括金融、资本等各个领域都将继续保持开放。
加快建设对外开放高地
制度型开放还体现在对外开放高地的建设中。
2019年,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的建设明显加快,特别是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粤港澳大湾区等相关自贸区,注重制度创新与系统集成,探索建设制度型开放的先行示范区。
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在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等3个方面,共有18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其中17项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1项在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
8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第五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名单正式公布,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省区设立自贸区。
8月6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公布。8月20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揭牌。新片区承载着新时期上海乃至全国进一步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使命,将在巩固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基础上,不断向投资贸易自由化突破。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正式提上国家立法日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加快研究。9月,海南第一、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和海口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进博会开幕式上表示,“中国对外开放是全方位、全领域的,正在加快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国将继续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胆试、大胆闯,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打造开放新高地。”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5年之际,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有效管控各类风险。要精心办好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习近平主席2019年的首次出访,就来到了古丝绸之路的另一端,用“一带一路”接续新时代的亚欧大陆互联互通。习近平主席走到哪里,“一带一路”的东风就吹向哪里,务实合作的果实就收获在哪里。中意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法签署了第三方市场合作第三轮示范项目清单,并启动了第三方市场合作基金。中摩则认真探讨了同中方开展包括开拓第三方市场在内的多种形式合作。
4月26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习近平主席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题为《齐心开创共建“一带一路”美好未来》主旨演讲。38个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联合国秘书长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共40位领导人出席圆桌峰会,来自150个国家、92个国际组织的6000余名外宾共襄盛会。
这场盛会指明了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实践路径。习近平主席强调,共建“一带一路”要向高质量发展,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这些重要内容完整地写入了圆桌峰会联合公报,成为国际共识。
成功的“一带一路”项目,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有效管控风险。中远海运比雷埃夫斯港项目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成功范例,直接和间接为当地1万多人创造了就业,已成为地中海地区最大港口。中远海运集团在这里投资先进设备、强化规范管理、造福当地居民。
遵循市场导向、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同时政府加以引导,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如今,“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互联互通架构基本形成,一大批合作项目落地生根,已有167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国签订了198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中国在改革开放40多年后的再出发,也是“一带一路”建设5年后走深走实的新起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中国的承诺,言必信,行必果。(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陈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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