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1月1日起,自治区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涵盖种植体植入、牙冠植入、口腔植骨、医学3D建模等15个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
此外,自治区从1月1日同步执行新版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全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价格调控目标为3800元,为全国最低价。其中,种植体植入费降价为1500元,降幅53%;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降价为1100元,降幅40.76%。
据了解,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通过参加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调整口腔种植体医疗服务项目,并且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降低了种植牙医疗服务和耗材虚高价格,大幅度降低患者负担,引导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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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婧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