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五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30日刚刚审议通过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此次发布会颇受关注,从发布会内容来看,对于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有何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吴萨表示,这次《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凝聚信心、共识和力量,非常令人振奋。
首先,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次立法把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用法律制度落实下来,特别是把很多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如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切实保障了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
其次,对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点关切,《民营经济促进法》也进行了积极回应,总则中有总括性的规定。第二章至第七章,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针对性作出了鼓励、支持、引导的具体规定,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了各类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同时促进法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又注重规范和引导,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吴萨表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下一步,一定会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实施为契机,聚焦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把法律规定落到实处,不断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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