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暂停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等,为期1年
2025年11月10日 14:04:24
来源: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暂停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暂停开展航运业造船业及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发展利益受影响情况调查的公告
为落实2025年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达成共识,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与美方暂停实施对华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调查最终措施同步暂停实施《交通运输部关于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5年第5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的通知》(交办水〔2025〕5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启动航运业、造船业及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发展利益受影响情况调查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5年第55号)1年。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1月10日

标签:
船舶
责任编辑:
庞舒青
热点新闻1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船舶内装100%国产化 我国首艘自研大型出口双燃料客滚船交付
- 同比增长翻番 长江干线新能源船舶呈现“井喷”趋势
- 第二艘国产大型邮轮建造进入设备调试阶段
- 秒签发、一趟不用跑 首批进出境船舶卫生检疫数字证书上线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