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消息显示,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具体来看,《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准性。
《意见》表示,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强化队伍建设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意见》提出,要强化实施保障,发挥各部门政策协同合力。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政银企对接平台和政策保障体系。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健全碳核算标准和方法。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项目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需要统筹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涉及行业多、投资周期长、融资需求大,发展绿色金融是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因此《意见》旨在推动健全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体系。
上述负责人也表示,将通过细化标准要求、开展专项培训等,指导金融机构在支持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的同时,重点关注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的真实环境效益,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中信建投证券政策研究组首席分析师胡玉玮认为,目前初步确立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并通过一系列拆解量化指标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银行、保险、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特点,采取相应措施扎实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如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信贷审批流程、提高绿色项目评估认证能力、加强绿色金融相关风险管理、建立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建立气候变化相关风险评估预测模型、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转型、加强环境风险评估等。
另据记者了解,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发力绿色金融,继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新增纳入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绿色债券的政策导向作用,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机制,加强产业部门、金融部门、经营主体协同合作,促进绿色贷款较快增长;加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自律管理,推动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截至今年6月末,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5478亿元,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1.1万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余额为2194亿元;绿色贷款余额34.8万亿元,同比增长28.5%;绿色债券累计发行3.71万亿元,其中绿色金融债累计发行1.54万亿元,为金融机构投放绿色信贷提供稳定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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