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当前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快速发展,极大便利了群众消费,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须进一步规范管控。5月20日,《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压实压紧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所称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也就是常说的平台提供者和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或者其他网络服务销售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统称入网食品销售者。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司长司光表示,针对网络食品销售的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规章围绕平台企业、入网食品销售者、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明晰三方责任。明确平台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管,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形成各负其责,权责清晰的管理闭环。

也就是说,平台提供者对平台内食品销售行为负总责,平台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网络食品安全全面负责。司光司长表示,平台不是“甩手掌柜”,收了“流量”就要管好“质量”。一方面,要强化自身管理,重点是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同时要强调的是,制度上墙不算落实,人到岗、责到位才能真见实效。
针对入网食品生产销售者,新规要求重点突出真实、有效、规范三个方面。“信息造假就是最大的失信,必须零容忍。入网食品销售者必须持有真实、有效的合法证照并持续公示;要准确、规范展示食品标签等信息,不得虚假宣传、不得误导消费,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司光称。
全覆盖排查电商平台重点商户落实情况
记者5月20日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目前,已有平台企业在总部层面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配备了高级别的食品安全总监;部分平台企业已按新规要求优化了入网食品销售者资质实质性审核要求和流程。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规正式实施后,将重点推进新规落实到位。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司长司光称,要重点纠治平台未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信息公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平台企业,一律进行责任约谈。谁把制度当做“耳旁风”,就要让谁付出代价。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网络食品虚假宣传治理,严厉打击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成都、上海等多地已经开始试点通过AI智能监测系统开展巡查工作,大幅度提高监管效率。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副处长崔凌介绍,目前系统收录了主流平台注册地在成都的8万余家直播间,还有661间MCN机构。这个系统的特点是它可以同时并行监测超过500个直播间,根据直播频次、粉丝量这种指标,自动把它分为高活跃、中活跃、低活跃,实现分级精准监管。
这套系统依托自建的AI识别模型和持续动态更新的行业合规知识库,能够对直播内容进行智能分析。崔凌还介绍,通过大模型审核,不仅可以精准识别直播间话术画面的违法违规线索,还能够自动关联穿透至背后的经营主体和商品信息,形成商品主播商家的完整追溯链条。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司长司光表示,相关部门全覆盖排查电商平台和重点商户,大力整治“网红食品”存在的资质造假、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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