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报告:辽宁省网络消费水平居全国第15位
2016年05月24日 15:13:00
来源:辽宁日报
5月23日,记者从国内发布的首份网络消费指数报告中了解到,今年4月份,我省网络消费水平指数为99.53,在统计的全国31个省(区、市)中的排名位列第15位。
据了解,该指数反映的是人均网络消费金额水平情况,由国内知名民间智库组织———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与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发布,该指数以国家统计局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参照,通过对21个行业、337座城市和4.5亿用户的网络交易数据汇总计算编制而成。指数从2011年1月产生的数据开始计算,基期数为100,最新数据追踪计算至2016年4月。从全国看,网络消费水平指数从2011年1月的96.0上升到2016年4月的122.2。我省则从94.35上升至99.53。
记者注意到,在我省的网络消费水平指数中,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生活和航旅等服务型消费品的贡献率越来越大,占比增长最快,而食品、服装鞋帽和生活用品等实物型消费则有明显下降,显示出网络消费结构的不断优化。
标签:
网络消费;水平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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