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对沿线国家和地区乃至对整个世界的影响均十分巨大,作为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一带一路”的推进实施面临诸多不容忽视的风险与挑战。在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的支持下,该所国际战略研究室主任薛力博士与《世界经济与政治》编辑部主任袁正清研究员联合策划组织了“一带一路:实施中的挑战与应对”研讨会,会议成果授权中国网观点中国独家发布。
——“一带一路:实施中的挑战与应对”系列专家谈
徐晏卓 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国际战略室助理研究员
2016年是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年。经过前期多方的推动和宣传,该倡议在沿线国家中获得了广泛的关注。目前我国已同34个国家签订了相关谅解备忘录或协议,超过24个国家在联合声明中提及“一带一路”倡议合作,更有70多个国家和组织明确表达了参与“一带一路”的意愿。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一带一路”倡议顶层设计和配套政策在国际舞台上落地开花,如何展示“一带一路”的政策良意,减少与相关地区国家和区域组织战略对接过程中不必要的误判是目前需要讨论和关注的问题。
在推动基础建设、贸易投资、文化交流等领域与沿线国家对接,落实重大项目,提高互联互通水平的过程中,众多研究评论从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多个角度指出了战略对接可能存在的风险,比如与大国的地缘政治博弈,还有沿线国政治稳定度、宗教习俗、经济发展水平、民族主义以及金融风险等。
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不难看出中国推行“一带一路”倡议面临着相当的经济风险,而显然中国大力推动该倡议框架下的四海联动其目的也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短时期内的经济利益。那么厘清目标与手段,尽量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目标与手段不相匹配现象,破坏政策良意是需要进一步关注的。
首先,“一带一路”是一个历史概念,国家对这一概念的传承和超越隐含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拾大国地位的宏伟战略目标以及中国崛起后与周边国家利益共赢的历史经验和外交政策良意。
但在与沿线国家战略对接过程中,部分国家对这一历史概念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和误读。毕竟中国不同于美国在全球长期经营了众多盟友,也不同于俄罗斯为本国构建了足够的安全空间。尽管在经济和外交政策领域积累了相当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但在军事安全和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仍与美国、欧洲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存在一定差距。
中国提出“一带一路”的本意是借历史以证明中国不同于西方“霸道”的国际秩序思维模式,但由于与部分亚洲国家的历史解读和角度不同,加上国际舆论的炒作,一些沿线国家担心此举意在恢复华夷秩序,认为与中国紧密的经济联系恐会导致经济上对华的过度依赖,从而变相成为中国的附庸国。这种政治逻辑容易导致沿线国家对于在 “一带一路”中获利视为理所当然或者质疑中方的政治安全目的;而一旦战略对接出现水土不服等常见问题则立即唱衰,把中国当作其国内经济社会问题的替罪羊。
第二,“一带一路”的基础是周边外交,加强周边国家主导区域事务的能力,增进共识,重视和尊重中国在这一共识中的作用和地位是该倡议全面实施所需要面对的第二个问题。
在与沿线国家战略对接过程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可避免地与美俄等传统大国的势力范围发生重叠,这将引起沿线国家,特别是美国的盟友或者俄罗斯同盟体系国家的质疑,认为与中国的战略对接可能会改变这些国家与域外其他国家,特别是超级大国,固有的连接方式,削弱这家国家与域外大国或国际组织的互动,而被迫通过中国与外部世界联通。
而部分中等国家对于自身在该倡议中的定位也相当谨慎,比如韩国不愿意被当作小国对待;蒙古有民族主义和政治制度的考量;日本出于政治和经济目的不愿加入;东盟国家因南海问题产生的安全危机有所迟疑等。这些潜在的问题导致与沿线国家正常的战略对接、优势互补被误解为中国拓展自身势力范围对周边安全造成的危机,这与“一带一路”倡议立足周边的构想存在战略冲突或者相抵的风险。
第三,在目前规划的六大经济走廊与各省对接方案中,确保能源安全是“一带一路”倡议关注另外一个重点。
但在以往研究基础设施建设换取当地能源的案例中,往往由于当地政局动荡、朝令夕改、宗教极端组织盗取资源、基础设施配套和产业链供应不足、中方企业对当地政策风险准备不充分等原因,造成我国对当地投资的大量基础设施并未取得相应的能源回报,反而被欠款、毁约等行为所拖累。
当地民众不仅没有普遍感受到中国为其建设基础设施所带来的便利,反而在西方媒体的扭曲下,认为中国大量窃取了当地的资源,造成了当地欠发达的状况。此外,在与沿线国家能源战略对接过程中,能源国家往往更希望在本国加工精炼,直接供应本国市场或出口到国际市场,不仅如此中国企业还要面临来自美国和俄罗斯等国家的竞争,因此,用基础设施换取能源安全的成功与否对于当地国的状况要求标准很高。
“一带一路”与沿线国家的战略对接对中国和沿线国家来说无疑充满机遇和挑战。在应对上述三方面潜在战略风险中,沿线国家的态度是解决这些风险的根本。
在面对大国地缘战略博弈方面,一般沿线国家显然大多不愿意在中美或中俄之间选边站,即使执意要求他们选择,也未必会选择对中国有利的立场。同样,这些国家基于本国的国家利益也不会轻易放弃与中国合作共赢的发展机会。特别是一些区域次强国的支点国家,在曾经西方主导下以选举式民主和自由市场为入场券的国际社会中不同程度地曾被边缘化,而与中国的战略对接为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地位、国际话语权的提升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因此,与沿线国家的战略对接不等于切断这些国家原本的同盟或盟友关系,转而由中国接替其与国际社会的联通,而是提升一些与中国外交、经济契合度高的支点国家的国际地位,重点发展与这些国家的战略对接,为周边其他国家树立合作的典范。
其次,需要在战略对接过程中对沿线国家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重要性进行细化分类,特别是一些与中国有领土争端的国家,区分究竟是维护领土主权完整的战略规划优先于“一带一路”倡议推进所需的有利环境,还是为了更好地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可以有选择性地淡化一些领土争端。
这一战略目标的考量,决定了有针对性地区别使用经济让利或者经济、外交压力的战略手段。也就是说,与沿线国家的战略对接不是“一带一路”的目标,而是实现“一带一路”的手段,而是否进行战略对接,如何对接,取决于对这些国家既有的战略诉求。
再次,尊重沿线区域强国在本地区的地位和处理周边事务的意愿,在短期之内,中国并不具备彻底改变区域强国对于加入“一带一路”的态度,也无法忽视区域强国在左右地区事务中的作用。
中国周边国家,比如印度和日本都有各自构想的区域环境,这些构想显然与中国的既有目标存在很大差别。目前只有承认这些国家在区域事务中的地位,加强历史文化的理解和沟通,在中长期通过将越来越多的沿线国家纳入以中国为中心的“一带一路”发展涵盖圈中,增加区域不合作者的成本。
最后,与沿线中小国家战略对接的过程中,可供中国投资能源建设的国家大多有政局不稳、贪腐严重等现象,在难以从根本上确保投资环境的情况下,防止中国成为东道国发展滞后的替罪羊,只有加强投资风险管理,改变高层沟通的路线,减少与当地民众、环保、劳工组织的信息沟通不畅,才能更有效地维护我国的能源安全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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