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武汉6月8日电 (记者田豆豆)6月3日,湖北枣阳市劳动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章红军接到了一个电话,一位农民工终于拿到剩余欠款,特地打电话来表示感谢。
今年1月4日,22名四川籍农民工情绪激动地来到枣阳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他们在熊集镇耿集某风力发电站做工,完工20多天了,工资一直没有结算。章红军第二天就赶赴工地调查,该风力发电项目由河南某火电建设公司中标承建,但它将其中部分工程以93万元转包给河南某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枣阳项目负责人朱某又按75万元转包给包工头林某。讨薪的工人就是林某雇来的农民工。包工头林某之前已支付了45万元工资给前期回家的农民工,而剩下的22人,为何迟迟没付呢?章红军率队细细调查发现:朱某还拖欠着包工头林某的工程款;这22人中有13名农民工一边受林某安排施工,一边还在总承包企业河南某火电建设公司安排下从事其他工作,此项工资应由河南某火电建设公司支付。抽丝剥茧,依法调处,1月15日,朱某将应支付给包工头林某的剩余工程款13.3万元交给劳动监察大队,由大队支付给农民工。河南某火电公司与13名农民工协商并最终达成协议,农民工工资总额为55600元。此事圆满解决后,枣阳市劳动监察大队将向襄阳市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河南某火电公司工程层层转包问题,建议将其列入“黑名单”。
据悉,2015年,湖北省共查处工资类案件1.02万起,帮助22.7万农民工追发工资8.52亿元。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金刚表示:全省农民工数量多、工地多,治理欠薪问题难度较大。但我们的目标就是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为抓好源头治理、欠薪预防,湖北省强化总承包负责制。湖北明确提出,“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施工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湖北正在起草实施意见,拟今年内在全省开始强制实施工程款、工资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将农民工工资打入专户,由银行代发给农民工个人,实现“工资直达”。
对于“老板跑路”,或者配合调查但“要钱没有”等情况,早在2003年,湖北省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建筑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2006年又将该制度由建筑领域拓展到交通、水利、铁路建设等领域。2015年8月统计,湖北省已动用工资保证金1.73亿元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目前,湖北省还正在探索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拖欠工资6个月以上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情形严重的,通过国家信用平台实施惩戒,使欠薪企业被市场淘汰。
《 人民日报 》( 2016年06月09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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