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首页 浙江在线首页网站地图
  • 网上签证
  • 网上挂号
  • 住在杭州网
国内国际
报料电话:0571-85311890
  • 首页
  • 浙江
  • 人事
  • 高层
  • 即时报
  • 视频
  • 图片
  • 人文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微信
  • 分享到邮箱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环保部:政府部门不得经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企业
2016年08月12日 11:48:56 来源:央广网 杜希萌

  央广网北京8月12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环保部最近发出了通知,要求政府部门不得经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企业。

  从去年开始,有关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的问题屡屡被曝光。为此,去年6月,环保部联合交通部、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部分检验机构确实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检验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和检验人员技术操作不规范突出的问题。

  此次,环保部、公安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将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淘汰,加快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同时明确,各地应推进在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规范化联网,具体来说,省级环保部门对于用车排放检验的机构不再进行委托,对机构数量和布局也不再进行控制。地市级的环保部门对检验机构申请联网环保部门进行批准后,应公开已联网的检验机构名单。

  在机动车环保监管总体层面,通知也给出了全国环保信息联网的时间表。具体来说,今年年底前,各排放检验机构应与环保部门实现数据联网,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率先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2017年底前,要建成国家省市三级的联网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监控平台。

  

标签: 机动车;排放;检验 责任编辑: 杨静涛
分享到:

女子冒充双博士女军官 骗财骗色入戏太深

每日关注
  • 郑言江观察丨从乌鲁木齐高铁站看一带一路战略在新疆的落地
  • 古乐穿越千年 重奏天籁新音
  • 从“被认识”到“被认同”:见证中医地位提升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中国经济今年增长6.6%
  • 农业部:渔业捕捞产能严重过剩 坚决压减捕捞产能
相关阅读
  • 甘肃机动车停放收费办法:扩大路内路外标准差距
  • 中储粮主动服务积极助农减少损失
  • 环保部依据大气法制定新规 车企须公开环保信息
  • 上海正式限拍车牌:要求上海户籍或连续缴3年社保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 【政百科】第六十七期:产权的小船说翻就翻 产权到期后你的房子归谁?
即时报
  • 网站简介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