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对4家慈善基金会行政处罚 涉财务违规等
2016年08月27日 06:00:22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 卫张宁)昨天下午,民政部官网通报了对4家慈善基金会以及2家社会团体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其中慈孝特困老人救助基金会因在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被撤销登记。
据民政部官网通报,慈孝特困老人救助基金会存在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以及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民政部决定对慈孝特困老人救助基金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巨人慈善基金会因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被处停止活动一个月,天合公益基金会和永恒慈善基金会因未按规定完成2014年度公益事业支出额度,被处以警告。
此外,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扇子艺术学会作出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因这两家社会团体未按规定接受2013年和2014年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日前,民政部官网公布了《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标准》中要求,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其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10%。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按照上年末净资产的不同分4个不同档次执行相应标准。该标准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慈善组织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都将依法向社会公开。
标签:
民政部;管理费用;慈善基金会;救助基金会;慈善组织;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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