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记者周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30日对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演员天价片酬”成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针对演员天价片酬问题,法律应当有所作为。”董中原委员说,“能否明确规定,一部电影中全部演员的片酬,最高不得超过该电影全部制作费用的30%,以法律的刚性规定为电影制作划上一条红线,有效引导制片人、导演和演员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孙宝树委员说,电影制作成本过分向演员尤其是明星演员倾斜,势必会严重影响电影制作中编剧、布景、配音等相关制作环节的经费,导致电影空有明星阵容,而在故事情节、拍摄水平等方面的质量日益下降。这将不利于我国电影制作水平的提高和电影市场的繁荣。他建议,制定电影片酬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演员人工成本,以保障电影制作的质量。
车光铁委员说,目前我国电影产业收益大部分仅依靠票房和广告收入,最具商业价值的衍生产品开发则相对滞后,整个产业链条发展过短,建议对衍生产品开发鼓励和扶持政策进一步作出明确细化规定。
同时,他还指出,目前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基本以流动服务、户外观影和播放老片为主,农村观影保障能力和条件很难满足群众实际需求。建议能否考虑围绕深入推动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推动农村观影场所建设,在一些条件好的小城镇和城郊园区,鼓励和扶持开展影院建设工作,不仅能够切实提升文化惠民服务能力,也可为进一步推动电影产业发展提供条件。
何晔晖委员认为,中国电影的发展更重要的还是要拓展国际市场,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建议增加规范鼓励出口国产影片的条款,不仅要鼓励和促进优秀影片走出国门,而且还要从出口影片的审查、推荐、参展,以及对优秀影片的奖励、激励等方面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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