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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搬回家男子盗窃判缓刑
2016年12月08日 10:08:26 来源:北京晨报 白宇 赵纲

  男子韩某从江苏扬州农村到上海打工。经过多日观察,韩某发现自己租住房屋小区门口,有一辆摩拜单车多日无人问津,遂于9月14日夜里11点多,将该单车搬回住处。到案后,韩某表示其只是认为摩拜单车好看,比较“高大上”,所以想占为己有,谁知一失足成千古恨。法院判处韩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但其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了如上判决。(新闻晨报)

  【网友议论】

  咦惹00:干得漂亮,这样应该没人再敢打共享自行车的主意了。

  yokacn:这个处罚有力度。

  嘿_帽帽儿:非常憎恨这种行为。

标签: 单车;法院;公共财物;江苏扬州;到案;拘役 责任编辑: 程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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