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重大涉黑案件一审宣判 44名被告被判刑
2017年01月15日 14:06:06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宁1月15日电(记者夏军)近日,广西河池市对一起重大涉黑犯罪案进行一审宣判,共有44人被判刑。犯罪团伙中的2名头目马某和李某分别获刑25年和22年,并分别被处罚金11万元、8.5万元,没收财产各50万元。其他4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10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记者了解,这是河池法院有史以来审理的被告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庭审共持续19天。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4年期间,这一犯罪组织在广西河池市下辖的宜州市城区和周边地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对宜州市城区的米粉市场、娱乐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攫取非法利益50余万元。
标签:
河池市;犯罪活动;宜州市;被告人;大化瑶族自治县;社会生活秩序
责任编辑:
金林杰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最高检、军委政法委联合出台意见 严惩危害国防利益违法犯罪
- 两高:贪官用赃款炒股买房 投资收益也属违法所得
- 最高院未核准集资诈骗犯苏叶女死刑 鄂尔多斯市中院重审改判其无期徒刑
- 《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为个人信息安全装上保护伞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