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针对近期有媒体报道护照不可作为有效证件乘坐国内航班问题,民航局公安局23日专门下发通知明确,此说法有误。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办理国内航班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时,应当使用同一个有效乘机身份证件(5月24日《法制日报》)。
持护照能否在国内航段乘机?这两天的新闻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刚刚民航工作人员还一本正经、言之凿凿地说持护照不能乘机,要求乘客携带身份证,话音没落就马上被民航局公安局的通知打脸了。当然,这事也不能全怪民航工作人员,实在是“不是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据说,持护照不能在国内航段乘机是根据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为此,笔者特意查了一下法规,发现并没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应当出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和有效乘机凭证”,同时在第二款中还专门又明确了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种类,其中就包括护照。所以,民航局说“护照不可作为有效证件乘坐国内航班”这一说法有误,还是有根据的。
但是为什么会出现多家国内机场的误读呢?这里不好随意猜测。但这种事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在没事找事,自己给自己挖坑下套。好好的喝着水,自己把自己给呛着了;好好的平地上走着路,自己脚底下拌蒜把自己给摔着了。当然,如果这件事情的影响仅限于民航部门内部倒也罢了,关键是它涉及到很多无辜的乘客。必须承认,民航局这次的反应还是比较快的,21号出现了媒体的报道,23号就出来发通知了。不过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天时间,但依然有大量的乘客受到影响。我们都知道赶飞机意味着什么,一旦出现证件不合格需要重新提供的情况,误机是大有可能了,而如果是转机出国的话,那误的很可能就不是一个航班这么简单,其中的损失真的很难说。
民航是一个与人们的生产生活越来越密切的交通运输服务部门,民航局发布的《2015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行业完成旅客运输量4.3亿人次。这个巨大的数字背后,是每一个乘客对民航工作的具体感受,或者说是4.3亿次乘机的故事。所以不能够掉以轻心,尤其是不能自己给自己找麻烦,打乱仗。
虽然我们不知道出现这种情况的具体原因,但是我们还是大概能猜到,这是一个民航部门内部的协调问题。首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并不是刚实施的,早在今年1月1日就已经实施了。为什么过去将近半年了,才出现“护照不可作为有效证件乘坐国内航班”的问题,在过去的5个多月中,民航部门是否都在认真落实这部法律呢?
其次,从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并不是所有的机场都在执行“护照不可作为有效证件乘坐国内航班”的规定,只是有一部分机场在执行。有旅客表示,最近在白云机场使用港澳通行证值机并通过安检时,要求出示身份证并多次盘问。还有旅客表示,在深圳机场,最近使用护照搭乘国内航班成功值机并通过安检。一家航空公司地服人员表示,本月初的确曾经有通知不得使用港澳通行证搭乘国内航班,但执行几天后又暂缓执行。这明显就是民航内部没有协调好,各地对法律规定有不同理解,各行其是。
这次民航护照的乌龙事件,究竟造成了多大的损失还不得而知,但它确实搅乱了很多人正常而平静的出行计划,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小的躁动。至少一些媒体就在这不停反转的新闻事件中着实尴尬了一把。所以,还是希望民航部门能在提高管理水平上再多下点功夫,别总是自己把自己绊倒了。
(原题为《护照乌龙,别自己把自己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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